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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依托“道德讲堂”不断选树身边的先进人物,增强先进文化的凝聚引领能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展示我区公民道德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引导越来越多的群众见贤思齐,争做好人,根据天宁区文明办通知要求,自2012年2月起,开展“天宁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天宁身边好人”评选宣传活动由区文明办、区新闻中心、区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共同主办。
二、推荐标准
“天宁身边好人”评选应依据基本条件和各类别标准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事迹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的,可优先入选。
2、各类别标准条件
助人为乐好人: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赞誉;
见义勇为好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三、推荐办法
1、各企业党委在每月20日之前按照类别把拟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电子版发送区经信局政工科。请规范填写《推荐表》,同时上传1—2张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不压缩,照片原样)。“天宁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实名举荐和群众自荐。已经当选全国、江苏省、常州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不再作为“天宁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
2、天宁区文明办每月推荐10名“天宁身边好人”参加“常州好人”的评选,请企业党委积极组织做好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平台开设在中国常州网、常州文明网,每月6日——25日接受网络投票评议)。当选“常州好人”的,将被推荐参评下一个月的“江苏好人”和“中国好人榜好人” (例如:2月当选的“常州好人”作为3月份“江苏好人”和“中国好人榜”好人的推荐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结果公布
区文明办、区新闻中心将在天宁区政府网、锦绣天宁等开设的“天宁好人榜”专栏中公布名单及事迹简介。
五、相关要求
1、开展“天宁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是深化“道德讲堂”建设,强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各企业党委一方面要积极挖掘选树群众身边的各类“身边好人”,另一方面要对所推荐的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其事迹真实客观,日常工作和生活符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定,并按照要求准时上报材料。
附件:《天宁区身边好人推荐表》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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