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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贵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天宁区丽华第三幼儿园校安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常发改 [2012]248号)文件精神,在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现由常州市天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关于常州市天宁区丽华第三幼儿园校安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贵委审批。
一、项目选址
该项目拟在原址实施,拆除原有建筑,原地新建。项目用地5123.5平方米,用地条件自行平衡。
二、项目内容
项目按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建设,建成后形成6轨18班的办学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6270.3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659.6平方米,生活楼2587平方米,门卫23.7平方米。
三、投资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约15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4万元,其他费用164万元,基本预备费72万元。
四、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和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共同筹措。
五、实施计划
该项目于2012年11月初正式开始施工,2013年8月底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项目招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依法招投标。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土建以及主要材料采购等必须依法进行。随文上报招投标基本情况表,报贵委审批核准。
本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校舍安全及丽华新村居民和周边区域幼儿入园难的问题,更好满足居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专此请示,请予批复。
二O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