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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贵委《关于天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2012〕156号)精神,《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扩初设计方案》已由常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已邀请相关部门的方案评审和论证。
项目建设选址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院内东南侧预留地块,用地条件自行平衡。总建筑面积4236.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23.17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913.72平方米。项目功能为:立案大厅、速裁法庭、诉调对接办公室、视频会议室和信息处理用房等。
该工程投资概算约19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90万元,其他费用147万元,基本预备费6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自筹解决。
现就该工程的扩初设计方案向贵委请示。
专此请示,请予批复。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