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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天宁区人民法院在市中院的指导下,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论证,编制完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用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上报贵委审批。
一、项目选址
该项目拟选址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院内东南侧,规划预留的辅助用房建设用地块,用地条件自行平衡。
二、项目功能
该项目将建成为常州市一流的诉讼服务中心。项目功能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功能配置要求实施,主要功能为:诉讼服务、调解速裁、信息技术、多功能活动场所以及配套的后勤服务设施等。
三、建设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9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655平方米,包括有立案大厅、立案办公室、速裁法庭、诉调对接办公室、视频会议室和信息处理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约921平方米,为地下停车库。
四、投资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约需1834.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517.94万元;规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229.51万元;基本预备费约87.38万元。
五、资金来源
项目所需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自筹解决。
六、项目招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依法招投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依法进行。随文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登记表》,请贵委核准。
七、节能减排
该项目设计严格遵守国家建筑节能法规、设计标准和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法规、标准和要求进行节能设计。
八、实施计划
该项目将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完成全部土建工程施工内容;2013年10月底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的实施,将为人民群众提供“门诊式”的便利服务,是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服务,强化诉讼服务职能,创建和谐司法环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项惠民工程。
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特向贵委请示。
专此请示,请予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