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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常凤建[2012]5号文关于雕庄街道清溪村委段箱涵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公司按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实施雕庄街道清溪村委段箱涵工程。
一、整治范围
箱涵工程从清柏路开始,沿劳动东路南侧到清溪别墅北入口止,全长约210米。
二、主要工程量
工程总长210米,采用钢筋混凝土双孔箱涵形式,每孔净宽3米,净高2.5米。
三、投资概算
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由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编制。工程静态总投资为497.91万元。主要构成为:建筑工程358.33
万元,临时工程72.26万元,独立费用43.61万元,预备费23.71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接文后希抓紧开展施工设计并组织实施,要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实行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审计制、竣工验收制和廉政责任制。按照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
该工程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法定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前按规定要求办理招标报告。要严格概算控制,按照批准的概算审核书,总概算、概算单价不得突破,如有重大设计变更和调概,需书面重新上报。请认真组织好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