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城市管理局子网站上公布(http://www.cztn.gov.cn/class/CMMELOLP)。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B座1401,邮编:213004,电话:0519-88171057。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工作小组组长,局全体行政领导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并根据业务科室人员调整和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指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人,负责开展本科室的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工作要求,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发挥联络员的主体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动态信息30条;部门发文信息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导致信息公布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加强信息内容的提炼和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