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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保所、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卫生干部队伍,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同意,决定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3名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任(所长)助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妇保所、局机关各科室在编在岗人员。 二、竞岗职位 1.区疾控中心主任助理1名; 2.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助理1名; 3. 区妇保所所长助理1名。 三、竞岗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现任单位中层正职领导;或任现职级满2年的副职领导;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任职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四、方法步骤 竞争上岗按下列六个程序进行: (一)发布告示、报名与资格审查(9月6日-9月12日) 9月6日面向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妇保所和局机关发布告示。 9月12日-13日现场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在区卫生局综合科。 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的竞岗人数与竞选职位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空缺。 (二)综合素质能力测评(9月15日) 综合素质能力测评包括理论水平测试和资历评价两部分。 理论水平测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资历评价为对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奖励等情况量化评分。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相应标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计入个人资历评价得分: 1.学历加分标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加0.5分,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加1分; 2.立功受奖加分标准:2007年以来,受到区政府或市级条线表彰的,每次加0.5分;受到市政府或厅级条线表彰的,每次加1分;受到省政府或部级表彰的每次加1.5分。同一项工作获得多次表彰的,按最高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3.年度考核加分标准:2007年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0.5分; 4.专业技术职称加分标准:副高职称的加0.5分;正高级职称的加1分。 理论水平测试成绩和资历评价分合成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评总分。 (三)演讲答辩(9月19日) 参加演讲答辩的初步人选按抽签顺序逐一进行演讲答辩。组成专家考评组进行评分。 (四)民主测评(9月20-21日) 民主测评由卫生局党委组织在竞聘人报考单位进行。按好—5分、较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量化计分。 (五)组织考察(9月24日-9月27日) 根据综合素质能力测评、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的结果,分别按照30%、30%、4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 根据同一职位初步人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该职位考察人选,并予公示。 按干部考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六)讨论决定与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局党委讨论决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7天,按规定办理任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如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对经过考察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区卫生后备干部队伍名单。 五、被聘用人员待遇 竞聘上岗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原职位待遇。试用期满经过考察,胜任者正式聘用;不胜任者取消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竞争上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竞争上岗工作的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组织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全力配合,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搞好发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踊跃参与,主动接受组织挑选,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三)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各单位要按照竞争上岗各阶段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局党委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动员报名工作,请各单位组织填写好有关表格,于9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区卫生局综合科。 咨询电话:86695282 监督电话:8669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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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竞争上岗资格条件人员统计表 2.天宁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主任(所长)助理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3.天宁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主任(所长)助理竞争上岗资历评价加分申请表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委员会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