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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加大“三个力度”提升区域环境品位
发布日期:2011-09-20 浏览次数:  字号:〖
 

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日,天宁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通过调研座谈、实地视察、专题审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全区环境整治、污染治理以及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对政府在“生态市”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针对环境污染呈多元化趋势、城市生活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生活污水呈急剧增加的实际,提出三条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的作用。区政府及环保职能部门要针对不同对象、通过不同渠道、采取不同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全民的环境忧患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同时对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着力构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监督体系,真正做到政府重视环保、企业执行环保、全民监督环保,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环境建设和污染防治力度,提升本区的环境品位。区政府及环保职能部门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原则,一手抓污染治理、环境整治,继续狠抓工业污染源的治理,确保重点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着力狠抓生活污染的治理,加大对油烟、噪声、扬尘等污染的防治力度,尤其对辖区内小餐饮的生活污水要加强整治,有条件接管的要督促其尽快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同时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督,使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能及时得到遏止,使环保执法监督能真正落到实处,努力降低生活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另一手抓环境保护、环境建设,要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高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环境等监测预警的总体水平,增强本区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有效处置的能力,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活动,加大科技投入,实施科技创新,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增强环境保护能力。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和环境监管力度,强化政府的环保职能。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环境准入,不上有污染的项目、耗能高的项目和耗水多的项目,严防新污染源的产生;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环保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各类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的现象要依法严厉查处,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继续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监督频次,提高在线自动监测监控水平,切实监督重点污染企业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达标排污;要强化政府的环保职能,加大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积极实施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实行资源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生态建设与污染治理相结合,点源治理与面源控制相结合,努力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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