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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1-07-26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天宁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辖区部分基层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总工会关于《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和调研等形式,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履行职责,在法律法规宣传、推进工会组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民主管理建设、打造“四有”职工队伍、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区建立各级工会组织5227个,建会率达到60%以上,职工工资协商在全市、乃至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工会法》在全区得到了较为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

执法检查组针对《工会法》在全区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可忽视的障碍和困难,提出三条建议:

一要加强宣传,舆论助力。要利用普法的平台和新闻媒介,多形式地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进一步提高对《工会法》的认识;要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企业主正确认识工会的性质和作用,支持组建工会和职工参加工会,并为工会依法开展活动创建条件;要倡导职工学法、懂法、依法、用法,不断增强职工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职工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大力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区总工会与区人社、教育、卫生、安全等政府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合作机制,有效预防和调处劳动争议,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和升级,及时解决各类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帮助职工解决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强化企业的民主管理,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同时对一些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营造法制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要创新机制,提升活力。各级工会要创新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劳动关系、工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协商、厂务公开和职代会等“四大协调机制”的作用,从源头上、机制上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扎实提升各级工会的工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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