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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中标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实施电子监管。近日,我局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对天宁辖区内4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电子监管实施工作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一是检查企业相关的基本药物品种是否已入网;二是检查企业是否已申请相关基本药物品种的电子监管码段;三是检查企业相关基本药物品种外包装盒的印刷情况;四是检查企业相关基本药物品种的实际赋码及数据上传情况。经过检查,天宁辖区内四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均已按要求开展了对在我省中标的基本药物品种的电子监管实施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