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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于2011年6月30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一方面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手段,保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同时,对行政强制进行规范,避免和防止权力的滥用,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一部重要法律。
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城管”建设,进一步提高城管队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12月12日下午,我区城管大队组织了大队部以及兰陵中队等六个中队的负责人、执法骨干30余人参加了全市城管系统《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学习。专题讲座由市城管局局长吴建荣主持,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太高专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出台背景、概念、特征、基本原则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践与一线执法人员对日常执法中遇到的问题给出建设性意见。市支队以及新北、武进等其他兄弟单位均派代表参加了学习。
王教授从城管执法实践角度,通过城管执法目前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在该法出台后的适法性分析、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以及对如何解决行政执法中的软给出建议等五个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论述,给队员们极大的启发。通过此次培训,执法队员进一步加深了对行政强制法的理解,基本掌握了行政强制的程序,为今后执法工作中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高标准完成城市管理环境保障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行政强制法培训是我区城管执法大队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区城管执法大队还将对各个执法中队的队员进行内容更深、课时更长的行政强制法培训,并将依据行政强制法,细化要求,制定有关行政强制操作规范、修订文书格式等,确保做到依法实施行政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