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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受援人彭某为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一副绣有“高风亮节”字样的十字绣,该副十字绣是其妻邓某一针一线亲自绣成的,代表了夫妻俩对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浓浓谢意,这是本年度区法律援助收获的第5面锦旗。
天宁区司法局始终视法律援助工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保障公平正义的德政工程,今年以来,更是将法律援助工作朝着“做广做细做优”的目标不断推进,应援尽援,取得了累累硕果:
——法律援助机构网络不断延伸。为更好的服务全区11497名残疾人,进一步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利用区残联搬迁新办公大楼的契机,于4月成立区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由中心主任许卫国负责指导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残联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接待,成立以来,已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60余人次。
——“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作用明显。随着“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了解法律援助、认识法律援助并受益于其“快速、高效、便捷”的结案模式。据统计,2011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06起,比去年增长13%,其中集体讨薪3起共74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余万元。
——“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运转良好。根据省司法厅《关于统一部署全省“12348”法律援助专线服务系统的通知》的要求,中心紧紧围绕省厅工作,于6月15号正式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并建立律师值班接待制度,以更专业的知识,更优质的服务,为群众答疑解惑。开通以来,已接听各类法律咨询360人次。
——成功创建市“青少年维权岗”。中心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整合利用资源,多方位建立青少年维权联动机制;“宣传进社区”、“送法进学校”、“结对进高校”,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制环境;多渠道开展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民事代理、刑事辩护、心理疏导三方作用,形成了维权与教育、预防与矫治交融的工作模式,于 4月25日成功创建为市“青少年维权岗”。今年,中心通过“青少年维权岗”共受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83件,及时有效的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
——获得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中心始终贯彻“应援尽援”的原则,依法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站”和“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双管齐下,仅今年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1件,为困难职工维权获得赔偿和补偿款350余万元,取得了骄人成绩,得到了市、区领导和各阶层群众的一致认可和称赞,被常州市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法律援助宣传不断强化。2011年中心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红梅公园、红星美凯龙、红梅假日广场等地,组织或参与大型法律咨询活动5次,共发放《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赡养、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涉法问题650余人次。
——法律援助案件稳步增长。中心一贯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等手段,让更多的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援助受益,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申请185件,比去年增长10.8%,义务接听法律援助求助电话451人次,接待来访人员517人次,为当事人维权获得赔偿和补偿款400余万元。
2011年已接近尾声,天宁区法律援助工作能取得喜人成绩,与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和受援群众的充分肯定密切相关,今后,中心将一如既往,开创法律援助新局面,奏响服务民生最强音。
天宁区司法局
201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