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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某中学读书的刘某,父母协议离婚后,抚养权归父亲所有,但是父亲对其一直不闻不问,前后有四年不回家,无人照料的刘某无奈只能在社区呆了十多天,走投无路之下找到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立即指派律师代理,律师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据理力争,最终帮助刘某顺利变更抚养权,跟妈妈一起生活,结束了漂泊的日子,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王某,因入室盗窃被刑事拘留,其父亲早亡,母亲常年在外打工无法到场,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许卫国临时充当王某的“法定代理人”,积极参与到整个讯问过程中,为王某提供帮助以及心理慰藉,减少讯问给王某带来的不安和恐惧心理,促使王某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完成讯问,切实维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区司法局配合区检察院实施“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又一起成功案例……
近年来,天宁区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案件共73件,主要涉及抢劫、盗窃、聚众斗殴、请求给予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组织法制讲座300余场,受教育达2.5万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5200人次,发放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12600余份。充分利用司法行政职能,为辖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提供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救助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抓基础。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把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纳入学校德育课程和家长学校教学内容;做好向中小学校选派优秀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通过优秀法制课件制作比赛、“优秀法制手抄报”评比等活动,着力提升孩子们知法、守法、懂法。组织律师在区属街道、社区、学校给未成年人讲解《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通过普法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者等专兼结合的社工队伍,做好对社会闲散未成年人、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服刑人员子女等犯罪高危人群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关爱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口家庭子女、孤残儿童、流浪儿童和留守儿童,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有针对性的帮教活动。
二是搭建有效平台抓服务。成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街道妇女儿童法律保障学校等平台,在积极开展对社区居民、农民工(农民)等弱势群体维权活动的同时,也把服务延伸到居民、农民工子女上。在常州市蓝天实验学校成立区法律援助中心蓝天实验学校工作站,率先将法律援助机构进驻到农民工子弟学校,定期指派律师在学生开学和放假之际,为学生们提供安全教育、自护课堂教育等活动,现场共解答法律咨询500人次,发放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切实增强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在律师进社区活动中,聘请的54名律师志愿者为社区未成年人提供热情的咨询、解答、代书和代理等切实有效的帮助,让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的保障,每逢寒暑假期间,在社区开设法制讲座,为社区青少年讲解法律知识。
三是建立完善机制抓长效。普法常抓不懈。把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纳入《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之中,以提高守法行为养成为重点,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援助创新拓展。探索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等等活动,积极发挥作用,定期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有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专门解答学生来电者希望了解的法律知识,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给予特别的关爱和帮助。广泛实行联动。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天宁区司法局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