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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成效显著
在日前结束的省法律援助考评组对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检查中,省考评组在听取区中心近年来的工作汇报后,评价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成效显著。
近年来,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强化服务体系、拓展援助领域,为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于2005年被常州市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07年被省司法厅评为“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 2009年被常州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常州市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创优成果二等奖。2011年成功创建为市“青少年维权岗”。
一是法律援助位置摆得正。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深化创先争优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年度任务分解立项,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以每月工作例会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实现了零投诉,2007年,成功创建为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二是法律援助网络拓得宽。利用设立法律援助站、维权机构及教育基地等方式,维权领域涉及妇女、儿童、残疾人、低保人员、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在区总工会、残联、人社局、妇联、常州工学院、常州蓝天实验小学等单位和辖区6个街道分别挂牌,全区法律援助站点达到21个。三是法律援助特色叫得响。成立“天宁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站”,维权绿色通道,大大提高了解决劳动争议的工作效率。开通全市首个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畅通了农民工维权新途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法律家长在案件的审查、审理和宣判过程中,为未成年提供帮助和心里慰藉。组建常州首家农民工子弟法律援助站,率先将法律援助机构进驻到农民工子弟学校,首次创新了对农民工、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的形式。四是法律援助作用看得见。协调联动共同维稳。发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整合各方力量,攻难点、抓大事。凡涉及社会稳定、重大疑难案件,做到全力以赴,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合作,积极参与案件的讨论、调处。对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做到100%援助,及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尤其针对群体性案件,一律纳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确保当事人第一时间得到法律帮助。
2008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95件,10人以上的集团案件9起,为广大困难弱势群体追讨各类赔偿款1700余万元,义务接听法律援助求助电话847人次,接待来访人员1504人次,其中农民工870人次。收获锦旗30多面。
天宁区司法局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