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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年”的深入开展,近日,全市社会管理创新专题研讨会如期举行,会上对全市9个系统选送的115篇论文中的50篇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天宁区司法局选送的8篇论文中,1篇被评为三等奖,1篇被评为优秀论文奖,作者是分别来自红梅街道和茶山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者,他们把各自日常工作的实践,用理论的角度进行思考,在论文中阐述了各自独特的观点,得到了专家评委的一致认可,这不仅是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肯定,更是对天宁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肯定。
近年来,省、市反复要求各级社区矫机构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这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天宁区司法局着眼新形势、新要求,用一流的人员队伍、一流的工作模式、一流的社会成效,切实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的领先地位。
一是用一流的人员队伍来保障工作推进。天宁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的成立在全省处于较早位置,2005年,率先招聘了9名社区矫正助理员,专职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奖惩、解除矫正、档案等日常工作,为进一步提升队伍的专业化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近年来,不断鼓励每个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心理咨询和心理行为矫治知识的培训、参加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力争培养出专业的矫治队伍,现已有5人通过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在此基础上,将各类资源进行整合,原有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充实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的骨干力量,招募志愿者,注重工作队伍的专群结合,建立了以离退休党员、社区群众、社区(居委会)干部以及矫正对象家属亲友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填补了社区矫正专业队伍的不足,进一步让社区矫正工作在专业性的基础上同样具备社会性,为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夯实了基础,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是用一流的工作模式来保障工作的创新。在传统的监管模式基础上,天宁区司法局积极探索,率先进行尝试,以“专兼结合、综合矫治”相结合尝试开展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2009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实施办法》,在全省首创了利用专业专科医院优势,建立军地结合心理矫治平台,对特定对象实施心理矫治,创出了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的“天宁特色”:建立了南北两个心理测试平台,购置心理咨询心理矫治软件,依托中国人民解放军“102”医院心理特色门诊,利用入矫时、解矫前等时机对辖区内每个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制定个案矫正方案,有针对性的对矫正对象开展工作,在全区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真正创新了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各类媒体争相报道。
三是用一流的社会效果来保障工作的成效。多年来,天宁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推动,有关部门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大胆创新、积极实践,2007年,被确定为全市唯一一家“全市心理矫治工作示范区”,同时,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充分体现:矫正对象在思想上发生了转变,由原来的自卑自弃逐渐变为开朗自信,由原来对社区矫正的抵触和不信任转变为积极配合与支持;社区矫正对象能够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工作,为破案提供线索,有不少的矫正对象因表现突出受到了奖励;通过有组织的专业技术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培养了矫正对象自食其力的观念和能力,为解矫后顺利回归社会和就业创造了条件;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顺利接收和有效管理,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天宁区司法局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