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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财政所、局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市财政税政法制工作要点中《财政宣传月》活动的开展,现将常财法〔2011〕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天宁区财政局2011年财政宣传活动安排表。
二○一○年五月六日
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财法〔2011〕14号
关于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2011年
财政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六五”普法启动年,也是全省开展法治财政建设考核工作的第一年。根据省财政厅部署及今年全市财政法规工作要点的要求,为进一步在全市财政系统组织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促进财政法律法规以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有效利用“财政宣传月”的机会,通过法制宣传为财政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今年“财政宣传月”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的宏观政策导向,紧扣“稳增长、转方式、惠民生、促和谐”的主题,广泛开展“三走进三服务”系列法规政策宣传服务活动,进一步适应财政改革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重点宣传新出台财政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的财税政策,我市在三农、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惠农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努力树立服务型财政的良好形象。宣传月活动主要集中在2011年5、6月份开展。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印制惠民政策宣传册,通过各种途径发放至企业、社区、乡村等,使全社会充分了解财政惠民政策。
(二)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在广场设点,对群众所关心的会计法律法规、家电下乡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政策进行现场咨询,扩大财政政策影响。
(三)利用街头法制宣传橱窗广泛宣传财政法规及各项惠民政策,传播法治文化。在机关办公场所如行政中心电梯间进行法制宣传资料展览,扩大财政法制工作的影响。
(四)把财政法规政策宣传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局各处室“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内容。各业务处室要结合职能工作,会同区财政部门,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通过座谈会、讲座、政策咨询、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向企业、社区居民、农民广泛宣传财政法规及惠民、惠企政策,宣传财政部门法治财政建设成果,宣传财政部门在扶持企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的职能作用,搭建财政与企业、百姓沟通的桥梁,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财政,推动各项服务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
(五)开展培训、讲座工作。一是要积极配合省厅做好领导干部法制轮训班和法制联络员培训班的参训工作。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邀请财政法学专家或业务骨干主讲并组织全局干部和部分辖市、区财政干部、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使广大财政干部及时掌握最新财经政策;四是利用所得税税源调查布置会,配合做好对全市财政税政干部相关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
(六)邀请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宣传月活动,并及时向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宣传月活动动态,加强对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工作的宣传,争取党委、政府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支持,推动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财政信息网的法制专栏、专题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和我市在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最新财政惠民政策。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网络、报刊杂志对新的财税法律法规、财政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宣传财政法规和工作动态。
(八)以财政法规政策为主要内容,组织局及各辖市、区财政部门编排地方戏,通过“送戏下乡”等贴近群众、寓教于乐的形式,深入宣传财政法规政策。
三、活动组织和要求
市“财政宣传月”活动由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级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宣传月活动。
各辖市、区财政局,局各处室、事业单位思想上充分重视,组织和实施上注意创新和实效,紧紧围绕宣传月主题,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台和电视台等公共传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财政法规政策宣传活动,特别是组织相关业务处(科)室参加宣传活动,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突出服务保障、突出特色亮点、突出宣传实效,将各项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各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宣传月方案,于5月6日前将本地区宣传月活动方案报市局税政法规处备案。
在财政宣传月过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总结并且仍然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财政法制宣传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去,不断完善、开创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财政 法制 宣传月 方案 通知
抄送:江苏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常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10份
天宁区财政局2011年财政宣传活动安排表
序号
月份
活动名称
活动内容
部门
1
5月份
更新财政信息网站法制宣传栏目
宣传最新法律法规、财政惠民政策
办公室
2
送政策下乡
向农民宣传三农方面的惠民政策和农业保险政策
农财科
3
送政策进机关
向行政事业单位宣传财政资金安全法规及财政改革的各项内容
结算中心
4
《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向广大财会人员宣传会计法律法规、最新政策
企财科
5
财政干部法制培训
开展“小金库”政策解释专题培训并组织“小金库”有奖知识竞答
财监法制科
6
6月份
送政策进企业
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及市政府“落实政策,优化服务,支持五大产业振兴”相关财政政策
7
送政策进社区
向老百姓宣传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惠民政策
行财科
8
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介绍关于全区财政税政干部相关税收政策。
预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