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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31号)、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苏人口计生委〔2011〕24号)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市人口计生委〔2011〕35号),结合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依法治区的基本方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增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工作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阶段性工作目标,即: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履行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体制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比较完善且规范运行;健全、资源有效整合的行政监督机制正常运转且效能明显;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升。到2015年底,全区所有街道全部创建成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街道,并建成一批全国示范街道。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职能转变
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推进以“世代服务”为品牌,融宣传教育、行政服务、技术服务、信息管理、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为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受理行政法规事项、办理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等各事项的“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基本内容和提供方式,深化便民维权,增强依法履职、优质服务、社会自治功能,提升“世代服务”中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的规范运作和服务能力。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再生育审批、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行政处罚等程序和行为。开展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证明办证验证、法定奖励扶助政策待遇落实等各项事务,都要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方式,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逐步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服务公共服务查询制度,扩大网上查询、办证、求助等服务事项的范围,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
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按照全面推进、网上运行、权力制约、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和权力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和制度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先由法制机构审查,发现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程序等情况的,应当据实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性文件实施满1年,应当开展执法情况检查。所依据的上位法有重大修改或调整和涉及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及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的重要依据。规范性文件一般每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和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
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增强职权法定意识,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征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深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方式的改革创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为手段,推行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质量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知、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完善层级监督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全区影响重大案件的协调和督办。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行政案件的备案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风政风建设。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监察、审计机关的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行政行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全面、自觉履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网络和新闻媒体监督,积极回应民意诉求,全面提升应对网络和新闻媒体舆情的能力。
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到2012年底全区全面实现“诚信计生”,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全面落实法定奖励和扶助优惠规定,形成行政管理与基层民主管理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发挥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争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百村示范村(居)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实现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严格实施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体系。坚持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严肃查处问责案件,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严格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重大行政侵权违法案件的“一票否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进一步完善信访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不断优化信访结构。进一步完善信访问题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信访各项工作制度,加快信访工作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工作步骤和时序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11年10月底前,区人口计生局按照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求,结合本区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1年10月至2015年底,各街道计生服务站依据本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2013年全区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中期检查和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7月底前,区人口计生局将对各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向市人口计生委书面报告全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省人口计生委将对各地“十二五”期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对“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区建立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管黎芳局长任组长,俞霞芬、丁国芳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宣传法规科。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将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特别是要保证执法、监督检查、法制教育培训、政策调研和依法行政重大项目工程等专项经费。
(二)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法行政情况将列入街道计生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对违法违纪予以追究责任,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三)加大普法力度。认真制定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不断深化以宪法为核心,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重点内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宣传质量和效果。大力弘扬社会法治精神,丰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政策环境。
(四)落实学法制度。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法制培训纳入“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规划。每人每年学法和接受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个课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
(五)加强队伍建设。稳定和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德才兼备的干部充实到法制工作机构。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提高新形势下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六)建立考核制度。“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将实行年度考核,各街道计生办将当年本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于每年10月31前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予以检查和重点核查,结果将作为“十二五”期间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天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天宁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管黎芳 区人口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俞霞芬 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丁国芳 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金 霞 区人口计生局宣传法规科科长
蒋亚群 区人口计生局科技规统科科长
田耀芬 区人口计生局综合科科长
罗 旭 区人口计生局综合科
蒋 黎 区人口计生局科技规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