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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灭蟑螂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城市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控制和降低蟑螂密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爱卫会的工作要求,区爱卫办决定于8月18日~9月16日在全区范围开展灭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灭蟑螂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灭蟑活动,切实加强对灭蟑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全区灭蟑工作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做到有蟑居民户均能免费领用一包灭蟑药,保证灭蟑工作落到实处,服务民众。 2.综合治理,科学用药。环境防制是防制蟑螂的根本措施。各街道、社区和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环境整治,减少和消灭蟑螂等四害的孳生地。同时,做好灭蟑宣传,在社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居民书》,并安排人员做好“单位告知书”的发放工作。灭蟑药品要妥善保管,避免受潮,并认真做好药品发放工作。各单位在统一灭蟑期间,要严格按照市爱卫会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未认定和国家禁用药品,防止出现用药不当而导致中毒事故的发生。 3.加强检查,长效管理。在灭蟑活动期间,各街道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宣传动员、药物发放情况及灭蟑效果进行检查,认真督促辖区内有关行业、单位和社区积极开展灭蟑及环境整治活动,对不按统一规定开展灭蟑活动或不按统一要求使用规定灭蟑药物的单位及蟑害超标、拒不开展有效灭蟑的单位要报上级爱卫部门依据《常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常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确保我区除四害工作的各项长效管理措施得以落实。
天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