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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苏教安[2008]18号)文件精神。区教育文体局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将结果予以通报(名单附后)。
希望被考核为区“平安校园”优秀的单位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保持荣誉,做出更大成绩;合格学校要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努力向优秀行列迈进;已获得区“平安校园”优秀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常州市“平安校园”;已获得常州市“平安校园”优秀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申报江苏省“平安校园”。局将对获得2010年度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平安校园”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天宁区2010年度“平安校园”创建验收考核结果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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