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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天宁区司法局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创先争优为主线,以服务科学发展和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中心,充分发挥调解、矫治、宣传、服务、管理“五大职能”,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推进了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跨越:区政府被表彰为江苏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天宁区被命名为常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区,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单位;天宁区实现了政府、街道、开发区、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集征收纠纷、劳资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城市管理纠纷等各领域矛盾调解为主要内容和诉调、公调、检调、医调等对接机制为一体的,面积600平方米的一线实战平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年内即将投入运行。
一、着眼渗透、创新、便捷,法律服务全方位
1-10月,全区8家律师事务所,70名执业律师,5家法律服务所,3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360家,参与刑事辩护与代理139件,民事及经济诉讼案件诉讼代理104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62件,业务收费1416万元,上缴税金161.8万元。
一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使服务深渗透。成立了天宁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配强了顾问律师队伍,新聘任的8位顾问律师均是来自天宁区8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同时,对法律服务智囊团成员也进行了重新调整,并明确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在为政府决策、政府文件的起草、矛盾纠纷的处理、参与政府诉讼、重大经济合同项目的审查、接待上访咨询、协同普法教育等七个方面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今年,为6起行政诉讼提供了法律服务和帮助,进一步发挥了律师在维护党委政府权益机制中的独特作用,力争将服务渗透到党委政府需要的每个地方。公证处围绕政府中心,在旧城改造强制拆迁、政府招投标现场工作中继续担当重要角色,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发挥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今年,区政府采购招投标现场公证11次,参与司法强拆7次,完成兰陵街道厂房回购证据保全36户,参与青龙安置房分配现场公证400多户。
二是围绕企业平稳发展把服务再创新。继续深入推进“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企业依法经营、防范和化解矛盾的基础上,推出新举措,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了与企业的互助共建平台——“企业法律知识大讲堂”,每月一讲,内容重点围绕与企业切实相关的内容,为企业度身定做法制讲座、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一系列服务,今年10月,首次大讲堂在裘天宝服装有限公司成功开办。今年以来,共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访企业989家,向企业发送“联系卡”或者“咨询函”124个,为企业答疑、会诊495人次,针对企业开展特色业务或定制业务4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949万元,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制度443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2次,参与妥善处置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矛盾调解96次。
三是围绕基层群众需求让服务更便捷。经区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天宁区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律师进社区、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率先出台,天宁区法律顾问成功延伸到社区、村,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接待来访和咨询,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无偿的法律服务,让法律更加贴近基层群众日常生活,今年以来,各社区、村法律服务点共接待群众咨询650余人次,直接或间接解决疑难纠纷300余起。编印律师进社区便民服务手册3000份,下发到群众手中。
二、着眼预防、化解、帮困,和谐氛围广营造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司法行政宣传、保障、援助职能,努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
一是源头预防为先,法制宣传教育再次起航。圆满完成“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全区3名个人被表彰为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15个单位和20名个人被授予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40个单位和80名个人被评为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出台《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开展2011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各种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改造、提升和完善了青龙新市民法制宣传主题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制作《人民调解法》知识宣传图板20块。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今年,3个村、8个社区被命名为我区第四批区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12个村、25个社区被命名为常州市第四批市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2个村、4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投资创作了《颠轿》和《我在家中等你》两部法治文艺节目参加全市法治文艺汇演,获得好评。
二是平息化解为主,人民调解机制全新运作。以《人民调解法》实施为契机,加大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密度,同时,启动调解专家推荐工作,建立全区大调解工作专家人才库,共收到34家单位推荐的124名调解专家名单,拟汇总推荐出调解专家100名。出台《天宁区司法局关于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的通知》为四套班子党政领导各配备一名优秀专职律师陪同信访接待,调解各种矛盾纠纷,协同做好社会稳定稳控工作。今年,共参与信访接待130人次。1-10月,我区各级调处中心、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群众3379批8744人次;共组织排查1341次,受理案件总数1612件,调解161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596件,调解成功率99.01%。其中区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调解620件(区中心直调26件,法院调解工作室327件,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166件,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101件),成功617件,调解成功率99.5%。劝阻群体性上访61批 914人次,防止矛盾纠纷激化74件,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是法律援助为重,帮困解难网络更加健全。在区残联成立区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残联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接待,成立以来,已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60余人次,今年,共推荐残疾人维权示范岗6家。正式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每天安排律师专门接待来电来访咨询,以更专业的知识,更优质的服务,为群众答疑解惑,已接听各类法律咨询360人次。1-10月,共接受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申请180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9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51件,义务接听法律援助求助电话451人次,接待来访人员296批次,517人次,其中农民工283人次。获得群众赠送的锦旗4面。区法律援助中心创建为市工人先锋号。
三、着眼建平台、细部署,社会稳定强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年”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职能,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今年,我区新增矫正对象96人,解除矫正63人,目前在册矫正对象210人。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58名。
一是建平台实现管理模式更新。推进创新教育矫正管理模式,依托政法委新希望实践基地建立了有独立办公场所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目前该中心规模较大,硬件到位,设施齐全,是一个集社区矫正教育、服务、管理为重点的实战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管理体制的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全区6个街道成功建立安置帮教过渡性基地,使部分暂时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前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机会和生活来源,防止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细部署狠抓敏感时期管控。组织专题会议部署在全国两会、文明城市创建等敏感时期的重点维稳工作要求,与各街道司法所所长签订《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维护稳定责任书》,与各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者签订了《关于做好重点对象管控工作责任书》,联合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开展从“我做起,遵纪守法”和“文明出行,你我同行”巡回教育,今年,区局共组织专题教育6场;区专门成立管控领导小组,各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管控工作应急分队,整合社会资源,织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全面排查,重点防控”的网络,敏感时期,对重点对象监控形成零报告工作制度。
四、着眼提高、提振、提升,队伍建设重素质
围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带好队伍,做到提高思想认识、提振精神面貌、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主题活动提高认识。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各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根据活动要求,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服务引导员”等等各类多项便民举措,在树立形象、提升服务方面力求突破,积极争创让群众满意的单位。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全体干部职工队伍中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让大家在解放思想上更进一步、在提高认识上更进一步、在制度建设上更进一步,为开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人民满意好站所”创建活动成效显著:雕庄、兰陵、天宁街道先后被评为“人民满意司法所”,创建率达到50%,大大领先了全市司法行政条线16%的创建率。
二是作风建设提振精神。开展争创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示范岗活动,范围扩大到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将天宁区司法行政全系统全部纳入争创范围,在“敢于创新创造、坚持依法办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做到廉洁奉公”五大要求的基础上,将要求再次细化为“心系群众、真诚热情;优质高效、服务发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公正公开;创新创造、争当一流。” 制定下发《天宁区司法局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区局对全系统行风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着重加强“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事务公开、清正廉洁、窗口形象”五个方面建设,全面推进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行业行风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文明出行志愿者工作。
三是党建工作提升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在组织好规定动作完成的同时,开展了承诺践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活动,大力推选先进树立典型,今年,有2名主任律师被市律协评为优秀律师党员称号,区局党总支被区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称号,区局1位同志被评为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组织赴武进、溧阳、南通、西安等地区学习司法行政工作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提升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在理顺、摸清律师党员队伍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律师党建园地,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形式和载体,灵活多样地开展党务工作,今年,高枫律师所党支部成为全市律师行业首家走进“周末关爱”献爱心的律师所党支部,主动承担、全包了青山路社区10位困难群众的10个心愿,金额总计近1万元。永创律师所在“七一”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义务咨询日”活动,组织所内青年党员律师现场接待群众咨询,共接待群众、解答咨询280余人次。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明年工作目标
一、法律服务方面
1、继续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继续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全区优秀律师评选活动。
2、法律援助工作在继续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与天宁法院对接,建立天宁区诉讼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创建法院与法律援助诉讼服务新模式,为诉讼中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诉前调解等一系列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诉讼活动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大“148”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知晓度和覆盖面;做好2012年度天宁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举办或参与大型法律宣传活动1--2次,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利用报刊、电视、简报等媒体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开展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3、规范公证队伍建设,拓展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意识,全面渗透到民商事活动的全过程,为区政府拆迁安置、旧城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公证事项提供公证服务。
二、法制宣传教育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11]29号)精神,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2、继续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好省、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工作,普及率95%。
3、突出宣传,围绕各时段的法律宣传重点,以法制讲座、大型法律咨询(年内拟开展两场)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三、基层基础建设方面
1、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江苏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继续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所务管理、业务工作、基础设施等各项规范化建设,保证司法所人员、硬件、制度、台账四落实。
2、全面运行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出台《关于切实推进区多元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挥各专业调处中心作用,受理、调处重大专业矛盾纠纷,并指导、参与街道调处中心调处相关专业矛盾纠纷,把全区“大调解”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全区调解纠纷率达98%以上,调解成功率95%以上。
3、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管理,拓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渠道,重点抓好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安置,确保全年帮教率达100%以上,安置率达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4、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心理矫治实战平台,即,区成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服务中心,街道成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测试点,有条件的社区成立如“新枝工作室”之类的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疏导室,真正实现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的三级联动模式。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率均为0。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两支队伍的建设,加强培训、管理和考核奖惩,尝试通过对矫正效果的考核兑现相关奖惩措施,以不断规范队伍建设和管理。
四、队伍建设方面
1、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创新载体,力争活动更加丰富,取得更多社会成效,根据部署,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工作。
2、深入开展学习型系统、文明行业、“好班子”等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
3、强化工作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各项规定,规范日常工作的运行秩序,努力推进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