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
常天司[2011]13号
关于转发常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通知
各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天宁公证处、局各科、处、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常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