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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
常天司[2011]6号
关于印发《2011年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天宁公证处、局各科、处、法律援助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全区党建工作会议的部署,根据天宁区《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的要求,现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现状,对今年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出责任分解,请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1年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实施意见》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2011年区司法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实施意见
序号
工 作 项 目
主 要 任 务 目 标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1
司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局机关廉政建设工作
对司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督促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局机关各科、处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组织检查考核。
负责局机关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规定、制度。
潘建伟
2
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保证
遵守党纪国法,教育和引导局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重点围绕区“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局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纪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政治处
综合科
公律科
宣教科
基层科
社区矫正科
法援中心
公证处
3
认真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具体意见》和市委《意见》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按照市委《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的要求,重点抓好2011年度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
宣传科
4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推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
5
协助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协助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协助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规范办案程序,加强监督,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6
协助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协助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助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协助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问题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等问题。
7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管执法队伍,建立对违法司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严格执法。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确保诉讼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万建红
包汉阳
8
开展完善村务公开工作
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宣传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
9
提高办案工作水平
协助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对于信访、上访案件,通过完善大调解机制,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力度,完善配合区领导信访接待机制,协助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基层处
10
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继续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教育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11
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加以规范
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品牌化建设,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情况,从法律角度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法,优化法律服务,不断拓宽法律服务空间;深入贯彻《公证法》,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高办证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不断整合法律援助社会资源,健全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管,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