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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局,突出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争先创优工程为主线,圆满完成年度计划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工作业绩,城区医患调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一、围绕政法三项重点,抓具体落实
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政法重点,大力推进工作的落实。
一是矛盾化解工作密度大。今年以来,根据全省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精神,全力加大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密度。抓排查,矛盾纠纷早发现。区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排查例会,各街道司法所每周召开一次排查例会,街道司法所实行社会矛盾纠纷周五必报制、重大隐患去沪进京即发即报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和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抓重点,敏感时期重安保。出台《天宁区世博会、省运会期间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应急预案》,建立全区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与司法所签订了“迎世博、迎省运、保稳定”基层维护稳定工作责任书,并对照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切实将敏感时期安保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抓完善,工作基础强夯实。以“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在原有的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市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分别成立了天宁区涉检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天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天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常州市公安局水警支队东门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和社区(村)调处服务站,同时,我们还大力开展援调对接工作,把法律援助引入人民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一体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夯实了化解社会矛盾调解工作基础。1-10月份,我区各级调处中心、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群众4879批10248人次;受理案件总数2335件,调解2335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2327件,调解成功率99.66%。其中区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调解449件(区中心直调13件、分流4件,法院调解工作室295件,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137件,),成功449件,劝阻群体性上访110批 1758人次,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56件,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是社会管理工作衔接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专项职能,加强衔接管控,努力做到无缝对接。社区矫正强队伍、重管控。推进“教育矫正年”活动的开展,运用心理矫正的科学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强化示范效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小组,以心理测试、心理访谈、个案矫正三位一体为主要工作模式,收集社区矫正对象有关心理特征和行为数据,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档案,对心理矫治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矫正方案。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共有4人取得全国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2人取得三级证书。开展特色教育矫正工作,成立了集教育管理,公益劳动,心理矫治等综合功能一体的天宁区“阳光”教育中心。联合天宁区检察院在茶山街道成立全市首个驻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工作站。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监督和对矫正对象的协助监管,大力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我区在册矫正对象共有174名,其中缓刑109名,假释37名,暂予监外执行8名,剥夺政治权利20名。安置帮教强基地,重实效。加强安置帮教对象“过渡性工作基地”规范建设,建立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形成“点、面”相结合的多方位社会管理格局,防止脱管漏管。今年,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72人,帮教率和安置率均达到100%。
三是公正廉洁执法形象新。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及时成立局公正廉洁执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活动实施意见下发各单位,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活动改作风。开展以“五查五看”、“诺廉、述廉、评廉”、“听民声、查民忧、解民难”为主题的“廉洁示范单位”争创活动,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规范建设强能力。坚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形成的各项决策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运用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全面加强局机关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局机关履职能力和执行力;规范基层司法所标牌设置和所容所貌建设,做到制度上墙、标识醒目、环境整洁,完善各类工作机制,让基层司法所真正成为“内有素质、外有形象”的窗口。加强监督塑行风。局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行风建设工作例会,分析局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基本情况和倾向性问题,研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具体措施。围绕年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进行剖析,分解责任内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重塑司法行政新行风。
二、紧扣司法行政职能,抓服务提升
以服务为第一要务,我们在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方面不断更新方式,增强能力,注重服务效果的提升。
一是在服务全区各项重点工作时一如既往。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完成“十一五”工作这个中心,继续充分利用法律服务智囊团、政府法律顾问组、公证处等专业团队的优势,为全区拆旧建新、信访维稳、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今年以来,15名骨干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有效解决了上访纠纷520余人次;区法律服务智囊团、政法(街道、开发区)法律顾问组律师积极参政议政,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260件,为领导决策和重大事项献言献策32条。
二是在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突出重点。以着眼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个大局,根据要求,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了“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抓活动推进。组织律师对法律顾问单位的企业进行全面走访,特别是加强对经济转型升级中企业法律事务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进行调查分析,化解积案、延伸服务。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实行联防、联动、联控。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走访企业558家,向企业发送“联系卡”或者“咨询函”381个,为企业答疑、会诊679人次,针对企业开展特色业务或定制业务68件,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服务企业平台3个,办理涉及企业转型升级法律事务19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903万元,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制度196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9次,参与妥善处置群访、群诉、群体性案件2次。
三是在服务基层社区群众上率先创新。我们把法律顾问进社区这个宝贵经验适时在全区进行推广,组织聘请了54名律师志愿者参与到维护社区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中来,为全区54个社区的居民群众提供对口、无偿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们按照“群众所需、志愿者所能”的要求,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方面的积极作用,把法律服务与社区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众的实际生活和生产需要结合起来,开展各种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活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区群众中做出了更大的贡献。活动开展以来,共接受基层群众咨询970人次,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帮助230次。
三、立足年度目标任务,抓业务创新
根据年度目标任务,以创先争优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各项常规工作的完成。
一是法制宣传成效显著。“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考核验收,组织编印了《2006—2010年天宁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文件汇编》、《2006—2010年天宁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汇编》和《天宁普法行》宣传画册,组织制作了《天宁普法新篇章》宣传片,让“五五”普法成效深入人心,市考评组评价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丰富:区中小学生“优秀法制手抄报”制作评选活动圆满结束,共收到参选作品566件,甄选出优秀组织奖10个,一等奖作品20件,二等奖作品44件,三等奖作品400件;利用3.15、12.4、“农民工学法周”等时段,组织相关部门举办大型法律知识讲座6次,广场法律咨询5场次,接待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发放宣传图册1500余册;在青龙新市民公寓筹建创办了常州市唯一一个新市民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全区现有1个村和1个社区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4个村和13个社区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4个村和12个社区创建区级“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
二是法律援助惠民利民。坚持“以人为本、扶弱助困、维护公正、热情服务”的宗旨,应援尽援。不断延伸法律援助网络,在常州蓝天实验学校挂牌成立了天宁区第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蓝天实验学校工作站,率先将法律援助机构进驻到农民工子弟学校。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义务接听法律援助求助电话328人次,接待来访人员569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0件,刑41,民129,为当事人维权获得赔偿和补偿款270余万元。中心本着为群众负责,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宗旨,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法律咨询满意率达到100%。
三是法律服务严格监管。加强对我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行业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各类法律服务行为,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自我约束机制,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法律服务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树立法律服务队伍依法执业、诚信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大力推行行业自治,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首个律师行业工会联合会,开创了广大律师当家作主有效途径,为我区律师工作增加了新的支撑力量。今年,全区法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340家,参与刑事辩护与代理169件,代理诉讼事务1574件,代理非诉讼事务261件,业务收费达1963万元,上缴利税219万元。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661件,其中国内民事170件,国内经济491件。
四是基层基础大力夯实。根据市局信息化建设要求,大力加强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信息化平台建设,在信息化专业技术力量的培养、办公系统和各类基层管理系统等软件使用、信息采集、发布、更新等方面强势推进,目前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基层司法所均已启用司法行政内网功能,并已建立和熟练运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法律援助等相关信息化平台,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工作水平得到大力提升。
五是队伍建设与时俱进。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后续任务,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安排,今年以来,我们把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创先争优活动的推进上。建机构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局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在市局动员大会之后,我们迅速建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单人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日常工作。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均明确领导责任和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发制度分类指导。在局机关组织召开的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上,及时下发了针对局机关各部门、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分别起草的《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天宁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确定了“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天宁”活动主题和“五好”、“五带头”的创建要求。定载体深入推进。结合我区实际,我们详细制定了活动的载体:开展“三大行动”,即在街道司法所党员中开展“凝心强基”行动;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新发展”行动;在局机关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向我看齐”行动。同时,我们在律师行业开展“五比五创”活动,推进各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推进。征意见查找不足。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就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精神状态、服务意识、业务水平、工作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采取下发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向基层、各先关行业、兄弟部门征求意见,共下发意见表100份,收回100份,经初步梳理,区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为97.6%,通过对征求到的意见的梳理,为下一步活动开展指明了方向。
六是硬件设施全面提升。合理利用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公设备的完善,为街道、社区配备了7台笔记本电脑,为配合司法行政专网建设,专门配备了6台台式电脑、1台彩色打印机、1台传真机和1台扫描仪,为局机关各部门更换9台台式电脑,为法制宣传工作配备7只照相机、3只录音笔,全面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和局机关的办公硬件设施。
2010年10月30日
明 年 打 算
一、法制宣传教育方面
1、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做好省、市“五五”普法先进表彰的推荐申报,认真组织表彰区级“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认真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3、积极调研,组织力量,认真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适时组织召开“六五”普法动员大会。
4继续推进省、市、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普及率95%。
5、突出宣传,围绕各时段的法律宣传重点,以法制讲座、大型法律咨询(年内拟开展两场)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二、基层基础建设方面
1、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将司法所建设与大调解工作紧密结合,着力强化司法所力量。按照《江苏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继续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所务管理、业务工作、基础设施等各项规范化建设,保证司法所人员、硬件、制度、台账四落实。
2、全面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建立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即,在今年完成了矛盾纠纷调处实战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着眼社会矛盾的日益多元化,推进包括公调、检调、警调、诉调、医调等等调解机制的建设,出台相关制度,把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全区调解纠纷率达98%以上,调解成功率95%以上。。充实调解资源,扩大调解员队伍,建立区调解员人才库,建议建立区人民调解奖励基金,根据调解实绩对调解员进行奖励,大力提升调解工作积极性。
3、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管理,做好延伸帮教工作,加大已经建立的安置帮教基地的实战力,拓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渠道,重点抓好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安置,确保全年帮教率达100%以上,安置率达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4、继续把我区心理矫治天宁模式创出特色,尝试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心理矫治实战平台,即,区成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服务中心,街道成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测试点,有条件的社区成立如“新枝工作室”之类的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疏导室,真正实现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的三级联动模式。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率均为0。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两支队伍的建设,加强培训、管理和考核奖惩,尝试通过对矫正效果的考核兑现相关奖惩措施,以不断规范队伍建设和管理。
三、法律服务方面
1、继续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继续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2、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三进”活动,组织2—3次义务法律咨询,为企业、为群众送法上门,宣讲法律,提供方便、快捷、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3、法律援助工作在继续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形式,选取1-2个社区或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法律援助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与天宁法院对接,建立天宁区诉讼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创建法院与法律援助诉讼服务新模式,为诉讼中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诉前调解等一系列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诉讼活动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区残联创建规范化残疾人法律援助站;筹备建立“12348”电话法律咨询平台。
4、规范公证队伍建设,拓展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意识,全面渗透到民商事活动的全过程,为区政府拆迁安置、旧城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公证事项提供公证服务。
四、队伍建设方面
1、继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细化“三大行动”和律师行业“五比五创”等活动,保证不流于形式;开展公开承诺,将承诺内容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具体实在、便于考核,结合党务公开,用多种方式适时向群众公布;开展群众评议,组织党员、群众对局机关和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开展评选表彰,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到市、区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表彰。
2、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系统、文明行业、“好班子”等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
3、强化工作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各项规定,规范日常工作的运行秩序,努力推进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4、配合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规范运行司法行政内网,强化基层司法所、公证、社区矫正等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利用现代化办公模式,顺利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