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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天宁分局:
你单位常工商天〔2011〕2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你局原办公楼因城市改造被拆除,新办公楼现已验收合格交付。为使新办公楼尽快投入使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依据市工商局的授权,同意实施工商天宁分局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
一、项目内容
装修工程项目经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工商天宁分局组织实施。项目位于茶山街道蔷薇家园11号楼,总建筑面积3854.53平方米。
一层为天宁区企业服务中心,使用面积645平方米,已按“一站式”服务模式标准另行立项审批;二层至六层为你局机关办公场所,使用面积3209.53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包括案件询问室、案件审理室、调解室、商品检测室、多功能会议室和中心机房等。
二、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约需789万元。其中装修工程约451万元;水电工程约69万元;空调系统约117万元;楼宇智能化系统约112万元;其它费用约40万元。
三、资金来源
项目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积极争取上级扶持。
四、实施计划
装修工程拟于2011年11月正式开始施工,2012年2月底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依法招投标。本项目主要材料和设备设施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执行,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装修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按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