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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天宁区电力装备园和电路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天宁经济开发区电力装备园区域路网,提升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区域环境,提高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和电路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电路东起丁塘港西路,西至青电路,总长约594米,总用地14.26亩;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307万元,资金来源由青龙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请在下阶段工作中,抓紧履行用地预审、环评、规划选址等相关手续,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该批文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项目须待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