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贵委常发改行服〔2011〕39号《关于天宁区城管环卫业务用房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市规划局常规划地字第32040020110002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文件依据,迁建工程规划用地面积4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总投资1408万元。项目单位委托常州市天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现就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向贵委请示。
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