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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你局常天教[2011]36号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天宁区艺术幼儿园位于常州市中心城区斜桥巷小区内,是一所常州市一类幼儿园,经区政府同意,天宁区艺术幼儿园在2012年创建常州市示范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建设相关标准,对该园硬件设施进行综合改造。
一、实施依据
根据区政府指示,按常发改[2011]76号文件规定,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实施内容
具体内容为:外墙和室内装饰;门窗更换;设置专用教室;教室地面、过道、场地、绿化、下水道、水电和周边环境改造;主大楼南立面和幼儿园大门、门卫综合改造等。
三、投资规模
该项目投资估算约为20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教育文体局自筹解决。其中:
1.外场改造:对整个幼儿园的外墙以及大楼南立面、门厅、门卫改造等,预算经费为80.3万元。
2.场地改造:道路、场地、绿化、下水道、水电等预算经费为44.4万元。
3.内部装饰:专用教室、教室、厕所、门窗更换等预算经费为75.3万元。
四、实施计划
2011年7月1日开工,工期50天,8月20日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五、招标投标
该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依法招投标,重要材料和物资由政府采购。
请你局严格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工程结束,书面报告我局,由我局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