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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苏发〔2009〕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10〕37号)文件精神,改善我区老年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满足全区老年人颐养天年的实际需求,拟新建天宁区养老服务中心。
一、项目实施
天宁区民政局。
二、项目选址
新建项目拟选址在茶山街道所属丽华片区,光华路以北,市规划控制的A、B地块(详见市规划控制示图)。总用地32255平方米,约48.43亩。所需用地由国家无偿划拨。
三、项目功能
项目功能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老年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功能配置标准实施,主要功能为:敬老区、自理区、介护区、特护区、家居服务区、文体活动区、教育培训区、行政管理区等。
四、建设规模
该项目拟建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其中:
敬老区2400平方米; 自理区12000平方米;
介护区10000平方米; 特护区6500平方米;
居家服务区1500平方米; 文体活动区3000平方米;
教育培训区2000平方米; 行政管理区1000平方米;
地下车库5100平方米; 辅助用房1500平方米。
五、投资匡算
该项目匡算总投资约需2.45亿元,其中:
1、拆迁费用约8500万元;
2、前期费用(勘察、设计、规费等)约1600万元;
3、土建费用约9000万元;
4、装璜费用约1350万元;
5、设备、设施等费用约1500万元;
6、后期配套费用(后三通、道路、绿化景观、桥梁等)约2000万元;
7、不可预见性费用等约550万元。
六、资金筹措
根据王市长指示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项目所需资金由天宁区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项目进程
1、201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各项前期手续;
2、2011年12月底前完成拆迁和土地平整、前三通一平工作;
3、2012年初到2013年10月底前主体完工;
4、2014年上半年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现就该项目建议书特向贵委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二O一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