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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积极配合我市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的建设,确保沪宁城铁顺利通车,我区红梅街道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带头拆除规划改造区域内社区服务用房及相关设施1万余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的拆除给居民办事带来诸多不便和困难,现社区服务用房为临时性借用,且布局分散,设施陈旧,不利于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从根本上解决社区服务用房困难的问题, 方便居民群众办事,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根据市相关部门原来商定的意见,拟择址新建红梅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一、项目选址
新建项目选址位于虹景路以西、翠虹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8.1亩,用地由国家划拨。
二、项目内容
项目功能按照国家和省市建设标准要求配置,总建筑面
积16008平方米,其中政务办公用房147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含政务大厅)3500平方米,政法综治中心5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2908平方米,残疾人服务中心2100平方米,老年服务中心2230平方米,辅助用房800平方米;地下车库约2500平方米。
三、项目投资
项目投资估算约5512元左右。其中:土建费用4837万元,装潢、设备及相关配套费用约514万元,规费及其他费用约161万元。
四、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由红梅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以拆迁补偿资金为主,所需资金自行平衡。
五、项目进程
工程拟从2011年6月开始实施,于2012年12月底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现就该项目建议书特向贵委提出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二○一一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