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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龙汇路、龙泾路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改善区域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龙汇路、龙泾路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龙汇路、龙泾路及相应的配套工程,其中:龙汇路位于黄河东路西侧,西起龙澍路、东至黄河东路,总长约940.4米;龙泾路位于龙汇路北侧,南起龙汇路,北至永汇路,总长约457米,两路共长1397.4米。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606万元,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在下阶段工作中,抓紧履行用地预审、环评、规划选址等相关手续,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该批文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项目须待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