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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为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实现市党代会提出的“五大建设”目标,现根据区“争当文明市民、建设文明城市”推进大会的总体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结合我局责任书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科学发展至上、改善民生至上、环境提升至上、和谐安宁至上、人民满意至上,全面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天宁区建设文明城市责任书》,主要围绕街巷基础设施、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环卫、公共场所道德、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五大项内容开展创建工作。
二、实施步骤和主要工作
围绕市、区创建的总体要求,根据年度创建工作的整体安排,分成“全员发动责任分解、全面找差整改提升、全面迎检巩固完善”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员发动责任分解阶段(1~3月)
1. 广泛调研,明确2011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
2. 成立局建设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创建办公室,下发《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1年建设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3. 对照2011版测评体系,分解责任、明确任务,出台《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建设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二)全面找差整改提升阶段(4~7月)
1. 全面解读《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与测评体系内容全面对接,制定工作方案、实施计划;
2. 组织责任单位对照《操作手册》,掌握测评具体要求;
3. 各责任单位按照创建活动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对标自查,列出重点难点,制定限期达标方案;
4. 开展“我爱我家,志愿同行”城市管理百人再找差活动;
5. 开展菜市场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行动。
6. 启动“清洁家园文明劝导”全民拍客活动、“12319,一按我帮您”大型广场互动活动、“城管法制宣传进社区巡回展”等一大批全民城管活动,为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氛围。
7. 开展示范街区创建、老小区最洁净家园创建、新小区长效管理先进楼盘创建等三大创建活动,为文明城市创建奠定扎实基础。
8. 广泛参与“讲道德、树新风——做一个文明常州人”主题活动,深入推进“设施完善、文明行为、公益互助、爱岗敬业、市民督查、舆论导向”六大工程。积极参与公共设施完善、交通秩序整洁、公共环境净化、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提升、机关干部进社区、“讲文明、树新风、我为城市文明加一分”志愿服务等专项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类主题活动。
9. 组织每月一次的督查通报会,下发整改通知书;
10. 各责任单位围绕整改要求,采取措施,拟定专项行动方案,整改到位。
(三)全面迎检巩固完善阶段(8~12月)
1. 加强对全区城管系统迎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抓好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管,防止突出问题反弹,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
2. 制定迎检方案,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3. 做好创建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材料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成立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实行责任单位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具体负责。及时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2. 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天宁区建设文明城市责任书》的要求,将责任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做到定部门、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成效。对于已达标的项目,要继续巩固提高;对于未达标的项目,要加大整改力度,限期达标。
3. 强化督导。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局创建办将定期不定期的对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展情况和成效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向领导小组通报。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题研究和督办,确保我局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4. 严格考核。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对创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并取消该单位及主要领导的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建设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