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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区执法大队、区环卫处、各街道城管科: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管队伍建设,均衡发展城管执法力量,优化配置城管执法资源,建立更加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常天委[2009]26号)文件精神,在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各中队开展城管行政执法队员轮岗交流工作(具体人员轮岗交流名单见附件)。
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轮岗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做好轮岗交流各项工作,确保轮岗交流队员快速进入工作状态,为推动天宁城管事业不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