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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7日上午,区长陈正春在九洲环宇A2119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和审议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局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说明汇报。
会议指出,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对于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逐步解决群众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要把握好四个原则:一要强化政府责任。认真履行对区、街道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积极与市财政、卫生等部门衔接沟通,加强经费投入、技术培训、人员配备等方面保障力度,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原则上每个街道确保有一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要扶持社会办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助,在医疗保障定点、人才引进、人员培训等方面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待遇。三要完善管理体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以街道为主,人、财、物实行街道属地管理,区卫生部门承担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职能。运营中收支不足部分由区、街两级予以适当补助。四要创新运行机制。坚持准确定位、统筹核编、合理定岗、绩效考核的原则,优化运营模式、激发机制活力,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业务范围,开源节流,鼓励增收,逐步走出一条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路子,从而实现群众满意、政府满意、机构满意的目标。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会议讨论和审议了《天宁区加快推进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工商天宁分局关于《天宁区加快推进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讨论稿)》的说明汇报。
会议认为,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大力发展品牌经济是坚持创新引领、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之举,也是我区“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品质之区”总战略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我区品牌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对外影响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全方位、多举措来关注和支持品牌建设,全力促进全区品牌数量和质量快速提升。
会议指出,品牌建设是企业发展的龙头,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抓品牌就是抓规模、抓知名度、抓影响力。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品牌建设的意识,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努力加强团队建设,促进产品向产业链的高端攀升。各级各部门要把如何帮助企业加强品牌建设作为引导、鼓励、组织企业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课题,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提高企业争创品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会议明确:1.由工商天宁分局牵头,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服务机构,在创建的政策规定、基础条件、工作流程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服务保障。2.由区经信局、发改局牵头,围绕服务业、新兴产业和传统制造业核心企业进行摸排梳理,从整体规模、团队素质、产品市场容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排出一批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扶持。3.区政府将对创牌成功的企业予以奖励。对完成国家、行业标准研制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江苏名牌产品”或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度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品牌只按高级别品牌标准奖励)。4.将推进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科学发展水平考核挂钩,对考核优秀单位和在推进品牌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会议原则同意《天宁区加快推进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会议讨论和审议了《关于调整全区社区工作经费、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保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区民政局关于《调整全区社区工作经费、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保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说明汇报。
会议认为,社区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是政府各项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在当前社区工作压力不断提升、要求不断提高的趋势下,调整提高社区工作经费及专职工作者待遇保障,对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积极的意义。
会议强调,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加快、各类矛盾和问题相继凸显的新形势下,作为中心城区,加强社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尤其重要,只有保持经济社会稳定,才能集中精力抓发展。区社工办和各街道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区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意见,切实提升社区建设工作实效。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调整全区社区工作经费、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保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会议讨论了青龙街道实施部分村撤村建居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撤销青龙街道紫云村、华严村两个村民委员会,新建紫云苑社区居委会。
出席:陈正春 魏 敏 蒋 耀 陈晓萍 金继英
陆东明 王竹林 肖鹏飞 方 力 李 军
潘立波
列席:张鹏鸣 王 琥 金明杰 贺兴良 赵 明
高 雄 高陵霞 陈中群 吕 群 韦 伟
张洪兵 焦益琴 吴光华 王福明 张晓明
主持:陈正春
记录:陈一锋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