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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4日上午,区长陈正春在九洲环宇A2119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和审议了《关于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区民政局关于《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的意见(讨论稿)》的汇报说明。
会议认为,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是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功能、规范社区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要坚持为民、惠民、便民宗旨,系统研究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细化具体目标内容,打破条块分割,整合各方资源,有效形成合力,努力在社区建立职责明确、管理精细、渠道畅通、服务有效的工作体系,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更好服务社区广大居民。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的意见(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建议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二、会议讨论和审议了《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机构设置方案(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机构设置方案(讨论稿)》的汇报说明。
会议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对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全区实际,设置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加强人员配备与调度,有利于推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有利于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会议指出,房屋征收与补偿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将重点承担全区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协调、管理、指导等综合职能。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要采取内部择优选调、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加快打造一支精通业务、熟悉基层、协调能力强的工作队伍,全力保障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扎实推进。
会议明确:1.区建设局为区政府房屋征收部门;2.区成立天宁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运作,设综合科、征收管理科、法制科、财务审计科和监察室5个内设机构;3.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核定事业编制15名(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人员由目前动迁办、从区机关与街道抽调人员组成;4.各街道成立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街道分管领导兼任服务中心主任,暂不另核定人员编制,在各街道现有人员中统筹调整,可聘用部分业务骨干;5. 区动迁办牌子暂时保留。
会议原则同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机构设置方案(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
三、会议讨论和审议了《区国有资产开发办公室管理办法(讨论稿)》和《区国有资产开发办公室工作流程(讨论稿)》
会议指出,区国有资产开发办公室承担市、区重大项目协调和推进、公有资产开发与指导等多项职能,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对于有效整合各类资源,规范统一服务流程,大力提升工作效率,促进资产开发和项目推进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明确:1.区国有资产开发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2. 区国有资产开发办公室前期运作经费报区政府核批后,从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列支。
会议原则同意《区国有资产开发办公室管理办法(讨论稿)》和《区国有资产开发办公室工作流程(讨论稿)》。
四、会议通报了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有关事宜
出席:陈正春 徐华勤 魏 敏 蒋 耀 陈晓萍
陆东明 王 辉 方 力 肖鹏飞 李 军
潘立波
列席:张鹏鸣 王 琥 金明杰 贺兴良 高陵霞
陈中群 吕 群 陈建忠 吴光华 周志敏
主持:陈正春
记录:陈一锋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