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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区“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根据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2010年禁粘试点城区名单的通知》(苏经贸环资〔2008〕829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禁止使用粘土制品活动,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区“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竹林 副区长
副组长:吕 强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 明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建忠 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张伟良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恺 区建设局副局长
钱伟忠 区环保局副局长
吴光华 区法制办主任
严江涛 公安天宁分局副局长
王福明 工商天宁分局副局长
陈计翠 国土天宁分局副局长
吴 熙 规划天宁分局局长
孙 杰 国税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
莫静波 地税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赵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