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7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苏发[2007]8号文件精神,我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11名。现因有关原因,我区人大代表缺额7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补选2名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并分别在天宁、红梅街道的有关选区进行补选。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