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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宁区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意见
开发区,各街道,区各部委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常州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意见》(常人社发(R)[2010]31号)精神和《2006年—2010年天宁区公务员培训规划》(常天人劳[2007]10号),现对我区科级以下(含科级,下同)公务员2010年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实施全员培训,促进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总体目标:培训内容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选择更有针对性,培训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形成分类别、多层次、多渠道、重实效的公务员培训格局。通过大规模、高质量的公务员培训,使广大公务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二、全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要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调研及结合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培训规划要以提高广大公务员政治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重点,加大培训教育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力度,明确“十二五”期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管理办法和保障措施,成为今后五年我区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引领性文件。
(二)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提升公务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开班计划,积极组织我区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各部门要根据我区实际和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特点精心安排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计划内容,综合运用讲座报告、学习研讨、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重点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学习宣传和“五五”期间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工作。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积极运用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网上学习等形式,有效地组织本部门公务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司法执法等部门应认真组织司法执法人员学习履行职责所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公务员每人全年累计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今年上半年举办一期宣传侵权责任法的讲座。
(四)加强公务员学历学位教育,提高我区公务员学历层次。各部门要按照《2006年——2010年天宁区公务员培训规划》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公务员学历、学位教育工作,确保到2010年全区45岁以下公务员的文化水平均应达到大专以上,其中区机关和街道机关公务员本科以上学历要分别达到55%和45%以上。要继续做好在职公务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的报名组织工作。
三、组织管理
(一)组织网络学习培训考试。充分利用我区已开通的“天宁区公务员普法网”进行公务员的在职学习培训和考试,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创造条件,引导广大公务员参加网络学习培训考试,确保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规范培训证书的登记、审验、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凡参加市或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培训,均应及时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并按规定审验登记。对于新进公务员,各部门要及时办理《公务员培训证书》。
(三)强化培训结果的使用。公务员参加各类培训及考试考核的情况,应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区机关公务员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的培训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得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单位未完成区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培训任务,或未达到今年培训要求的,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列不得超过10%。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组织部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