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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局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天委[2010]24号)要求,为切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天宁”主题,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满激情地干事创业,饱含真情地促进和谐,满腔热情地服务群众,统筹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全力打造人社部门优质形象,为推进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积极以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工作为重点,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推动和谐的实际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二是立足本职、注重实效。积极立足于部门职责,从本职工作和群众需要出发,做好相关文章,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实效和群众满意;三是积极创新、勇争一流。努力树立创新意识,明确创先争优目标,以创新谋思路、推亮点、促发展、争一流;四是选树典型、营造氛围。注重挖掘、提炼和总结创先争优工作的典型经验、典型人物,确保“学有典型、比有差距、追有目标、赶有动力”,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得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有成效。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较高的群众威信。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结构优化,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富有生机和活力,能积极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类主题实践活动,践行服务承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有效,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挂牌上岗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执行到位,考核奖惩机制科学规范,工作运行有序高效。四是工作业绩好。圆满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交办的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就业、社会保障、职工维权、人才引进和培养等工作,经验做法得到上级肯定或推广,工作实绩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员读书学习、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得到基层和群众的认可。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能够用科学的方法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勤奋学习,全面掌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高,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思路清、能力强,敢于在人才引进、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仲裁审理、监察执法和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创新突破,做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全面深入开展“两为”活动,完善整合服务职能,待人真诚,服务热情,工作态度端正,办事效率高,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群众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党性观念强,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团结。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主持公平正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三、活动要求
明确“五个好”“五带头”的目标要求,实施分类指导,重点做好四个结合:
(一)强基聚力,与深化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争创一流队伍。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强化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五带头”要求,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引领示范效应,做到“党员自身是典型、党员自身做示范、党员身边无违纪、党员身边无纠纷”。积极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的党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的服务力、执行力和创新力水平。
(二)优化服务,与创建活动相结合,争创一流服务。要优化服务意识。通过开展专题调研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干部职工中进一步树立求真务实服务发展、真情实意服务企业、千方百计服务基层、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的意识,提倡“换位思考”,提高服务的主动意识、超前意识和全方位意识。要整合服务职能。牢固把握团结协作、科学务实、和谐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基调,创新举措,简化程序,固化流程,完善职能,加强工作内部配合,使服务工作更流畅、更完善、更到位。要深化服务内涵。积极开展人性化、规范化、科技化服务建设,打造标准化、精细化服务品牌,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窗口,争创省“优质服务窗口”和“巾帼文明岗”,努力使工作环境、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转变作风,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相结合,争创一流作风。要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确保思想教育有载体、行为约束有制度、行政效能有监督、工作落实有考核,积极打造政治坚定、廉政敬业、务实创新、创先争优的干部队伍作风。要强化“三合一”平台建设。优化和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职能网上运行机制,提高人事管理、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维权维稳、行政审批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办事效能。要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以“五个禁止”、“八要八不准”为核心,强化日常工作纪律和要求,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行风建设水平。
(四)牢记宗旨,与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相结合,争创一流业绩。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为载体,积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优化社会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扩大就业保障,改善群众生活,协调劳资矛盾,创建稳定局面,积极实现民生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四、活动步骤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 2010年6月),着重做好宣传发动;二是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三是深化提升阶段,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四是总结完善阶段,着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一)动员部署。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全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要求,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为开展活动打好基础。
(二)公开承诺。按照“五个好”和“五带头”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局党总支制定实施方案,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各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活动的具体目标、具体方案,以及党员参加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进行公布,向党组和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员要提出创先争优的目标、措施和参加活动的态度及具体打算,向所在党支部和群众公开承诺。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具体实在,便于考核。
(三)履职践诺。结合我局工作,重点在公务员管理、人事人才、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普法维权等方面进行调研,着重寻求破解影响和制约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对策。主要针对活动中反映出来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完善的制度,特别是广大群众所反映最现实、最迫切、最直接的突出问题,要强化调查、认真研究,切实拿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明确改进目标,努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促进发展。
(四)领导点评。邀请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区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对我局履职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局党总支负责人对局各支部、职能部门和党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方向,领导点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五)群众评议。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以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和网上评议等方式,组织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做到活动情况向群众通报,评选工作请群众参与,活动效果让群众评判,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每个党员在年底要结合个人工作总结,结合岗位和承诺,认真回顾本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五带头”表现情况,请党员、群众和党组织评议。
(六)评选表彰。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局党总支将于2012年“七一”前,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参加区委的评选表彰活动。
(七)总结提高。在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新经验、新途径,特别是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建立机制,创新工作,提升能力,服务大局,促使党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吕群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陆新、许燕、丁文革同志为副组长,叶平、姜中、鞠萍、陈亚泽、顾玉英、戚文娟、汤鹏峰、邹红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鞠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党支部书记及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亲自抓,带头抓,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等载体,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意义目标,及时宣传本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在全局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
(三)鼓励探索创新。统筹安排创先争优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鼓励和支持根据实际,在活动主题、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其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其它工作,用其它工作丰富充实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有机衔接、有序推进,做好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四)强化督促检查。由局领导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平时监督、专项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方式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发现先进典型,研究解决新的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扎实开展。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