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各街道文化体育科、各体育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树立先进,激励社会体育指导员更好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区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本区各街道、社区内实施健身条例,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员年龄不限。
二、名额分配
具体分配如下:天宁、茶山、红梅、兰陵每街道各4名,雕庄街道、青龙街道、老年体协各3名。
三、评选条件(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本着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采用自下而上,层层上报的方法进行推荐评选。
2.各单位要优先推荐评选服务在基层一线的健身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型社会体育指导员。
3.请认真填写《天宁区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荐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8月30日前报区教育文体局文体科,逾期作为自动放弃。
五、表彰奖励
对于被评为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区教育文体局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附件:1.天宁区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条件
/uploadfile/cztn/old/Files/adminFiles/jywtj3/2010/10-27/2010102711174126692.doc
2.天宁区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荐表
/uploadfile/cztn/old/Files/adminFiles/jywtj3/2010/10-27/2010102711175745039.doc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