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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
常天司[2009]5号
关于王铜生同志任职的决定
各街道司法所、区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长会议研究决定:王铜生同志任天宁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副科长。
二00九年二月十七日
抄送: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社区矫正处,天宁区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事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