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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游河(朝阳四村及朝阳二小段)
护岸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
你局常天水[2010]013号文关于龙游河(朝阳四村及朝阳二小段)护岸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按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实施护岸工程。
一、主要工程量
1.龙游河(朝晖桥以东)南岸新建生态挡墙128米。挡墙采用生态砌块,1:1放坡,底高程吴淞2.1米,顶高程吴淞5.1米,压顶上安装栏杆。
2.龙游河朝阳二小东侧西岸新建悬臂式钢筋砼挡土墙189米。底高程吴淞2.1米,顶高程吴淞5.0米。
合计开挖土方2645.69立方米,回填土方1744.05立方米,生态砌块348.6平方米,混凝土488.93立方米。
二、投资概算
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由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编制。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01.78万元。主要构成为:建筑工程130.81万元,临时工程42.62万元,独立费用18.73万元,预备费9.62万元。
该工程征地拆迁、青苗费用由区和街道承担,工程建设费用由常州市水利局核拨。
接文后希抓紧开展施工设计并组织实施,要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实行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审计制、竣工验收制和廉政责任制。按照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
该工程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法定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前按规定要求办理招标报告。要严格概算控制,按照批准的概算审核书,总概算、概算单价不得突破,如有重大设计变更和调概,需书面重新上报。请认真组织好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