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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宁区文化馆搬迁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你局常天教〔2010〕2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天宁区文化馆用房因兰陵片区改造和浦南路拓宽工程的实施,将被拆除,为确保我区群众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天宁区总体发展的要求,并报区政府同意,将天宁区文化馆整体搬迁至原红梅东村幼儿园。原红梅东村幼儿园按区级文化馆建设标准进行综合改造。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实施天宁区文化馆搬迁改造工程项目。
一、按国家对区级文化馆建设的相关标准进行综合改造,主要实施内容为:外墙、室内、地面、厕所、地下管道和功能室的综合改造。
二、该项目总投资约需49万元。资金主要构成为:
外场改造 20万元
环境改造 10万元
内部装饰 19万元
三、资金来源: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自筹解决。
四、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本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设计、建设以及材料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五、该工程实施将于2010年3月开工,4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请你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合法手续,力争按计划建成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