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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工科)
负责本局各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文秘、文书档案、信访、信息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内的资产管理和费用的收支核算等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保密、群团、法制建设等工作,指导下属支部、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
(二)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科)
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动态,编制、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及措施;承担全区工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新增长点的培育;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相关政策。负责区中小企业局综合业务;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中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中小企业发展与改革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三)信息化科 (产业投资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信息化工作、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推进全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工作;指导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社会管理服务、城市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按规定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资质认证管理;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承担信息安全相关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管理电子商务认证工作;负责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承担全区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和安排;按规定承担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购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的申报确认工作;配合做好国家、省、市各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推荐、认定。参与企业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参与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和项目验收;推进产学研结合和国内外产业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质量管理,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四)能源管理科(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科)
综合分析全区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以及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承担节能监察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申报、审核、核准节能减排和工业、通信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工业、通信业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组织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平衡全区电力电量,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维护煤炭经营秩序,参与煤炭经营企业资格监督管理;牵头承担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参与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整治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节约能源和发展循环经济宣传、培训和交流与合作;负责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区化工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企业金融服务办公室(企业服务呼叫中心)
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关闭的初审和日常监管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指导创业基地建设;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对拟上市企业的融资项目进行审核,监督募集资金的投向;指导银企沟通合作与直接融资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投资类中介机构;建立企业、银行、风险投资、信用担保等部门信息台账,为我区中小企业发展构建银企联合平台,提供发展资金;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指导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生产企业出口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指导企业的改革改制和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负责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参与企业上市推进工作,推动企业多渠道融资工作;承担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和人力资源开发;创建全区工业企业信息库,协调解决企业经营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六)市场建管科
负责全区菜市场提升、改造工作;负责菜市场长效管理及其他与城市长效管理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