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着力提升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水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推进我区“平安校园”的建设,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消除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现象,切实管好相关街面、路段秩序,确保校园门口及周边地区的整洁有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工作方法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责任到人
1.区城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督查领导和指挥协调。明确局主要领导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街道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城管科长、中队长为成员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各街道分管领导是本辖区内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开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管理
各街道要围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并按照“六定”管理的要求落实好长效管理。
1.落实好错时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的管理。各街道要根据学校的作息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安排相应力量在早、中、晚三个重点时段对校园周边的市容加强管理,要确保校园周边无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情况。各街道要及时排出校园周边错时管理工作人员名单及工作制度,5月31日前报区城管局备案。
2.落实好长效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查。各街道要根据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要求,将校园周边路段列入重点巡查路段,通过定点看管、小组巡查、突击整治相结合的办法,依托数字化城管形成全方位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管理,一般时段有人巡查。同时,要切实加强对非机动车乱占人行道停车的治理力度,规范校园周边停车秩序,严禁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阻碍师生的安全通行。
3. 落实好城管公安联动机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控。各街道要对本辖区内的流动摊点和店外出摊情况逐一进行梳理并建立起基础台账。对重点流动摊贩和店外出摊要加强管控力度,要借此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启动城管公安联动机制,通过与公安、交警、工商、卫生以及学校的多方合作,一举清除掉久治不愈的老大难问题,将我区的城市管理提升到新的水平。
对违法建设,要坚决贯彻区委《关于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露头就打,坚持每日一报,对失职行为予以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要将“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到政治层面来抓,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强化考核。明确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体是各街道。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要重点对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加强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消极应付的加倍扣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要在开展“家在美好天宁,我与城管同行”活动的同时,将“平安校园”的建设与全民城管活动结合起来,要通过各级媒体大力宣传本单位工作的亮点,对优秀事迹和典型人物要突出报道。全年至少有2篇以上信息被市、区媒体录用,信息发表情况将纳入工作成效考评。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