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2010年12月20日上午,区长史志军在九洲环宇A2119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天宁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情况说明
会议指出,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对于指导我区未来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编制工作开展以来,起草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立足区情与谋划长远、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要求,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路径,突出发展重点,确保规划纲要成为我区“十二五”时期推进科学发展的方向标、加快转型升级的路线图、深化改革创新的任务书、发展各项事业的项目库。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历经多次修改,内容科学完善。一是贴近天宁实际。规划纲要立足区情实际,与天宁近年来的发展战略一脉相承,是全区决策部署的深化和延续,有利于各级各部门一以贯之抓好贯彻执行。二是目标思路明确。在定位上,明确了天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在长三角、常州市的区位功能;在定性上,明确了天宁未来的发展重点、发展路径;在定量上,明确了天宁未来的发展目标。三是具有可操作性。全区总规划配套10个重点领域分规划,支撑项目实,实施方案细,是全区未来五年工作的总动员,也是未来五年工作的总指导,对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抓好具体工作有着很强的指导作用。
会议要求,十二五规划纲要经区人大审议通过后,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序进度,有针对性地排出一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规划纲要得到有效实施。
二、会议听取和讨论了《2011年新农合医疗门诊统筹补偿方案》(讨论稿)、《常州市天宁区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认为,实施新农合医疗门诊统筹补偿,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于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制度的保障水平,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更好实现便民惠民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关于新农合医疗门诊统筹补偿工作,工作方案符合天宁实际,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两个强化”,一是强化监督,各相关部门特别是业务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统筹利用率。二是强化服务,积极探索有天宁特色的公共卫生服务新思路,提高卫生惠民水平,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关于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一是突出重点。要把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进一步加强药品采购、配送、使用以及结算过程中的监管。二要统筹推进。结合天宁卫生资源现状,从紧配置基层卫生机构人员,统筹研究补偿补助制度,确保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更优质、更便利、更实惠的卫生保障。三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并试行社区医疗保障、特色门诊有机结合的社区卫生机构运行模式,推动卫生资源优质均衡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2011年新农合医疗门诊统筹补偿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颁布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常州市天宁区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待市相关方案出台后,区有关部门按照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会议研究了2011年财政预算安排
出席:史志军 徐华勤 魏 敏 蒋 耀 陈晓萍
陆东明 杜 彦 乔俊杰 王 辉 方 力
李 军 潘立波
列席:吕 强 张鹏鸣 王 琥 金明杰 陈中群
吕 群 张洪兵
主持:史志军
记录:陈一锋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