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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天宁区第二批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经天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二批区级项目专家论证会的评审,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区政府同意批准区教育文体局确定的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6项),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我国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区历史悠久,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全面落实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天宁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天宁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16项)
一、民间文学(3项)
1.孟姜女传说
2.朱元璋传说
3.太平军传说
二、传统美术(4项)
4. 常州游丝线刻
5. 天宁堆花糕团
6. 常州周氏家庭剪纸
7. 常州吴氏棕编工艺
三、传统技艺(3项)
8. 常州书画装裱技艺
9. 常州虎头鞋制作技艺
10. 天宁大圩圆木制作技艺
四、民俗(4项)
11. 常州茶筵
12. 常州民间崇龙习俗
13. 常州过年习俗
14. 常州端午节习俗
五、民间信仰(1项)
15. 天宁寺水陆道场
六.传统医药(1项)
16.常州朱氏中医伤骨科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