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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现将《常州市天宁区2010年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常州市天宁区2010年老住宅区
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创建和美小区,常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对全市老住宅区实施整治提升工程,根据市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两全面、一结合”的总体要求,对我区已实施整治的成建制老住宅区进行“回头看”,全面开展提升工程;对我区尚未实施整治的非成建制老住宅区,全面开展整治工程;结合停车设施建设和安防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老住宅区设施功能,改善居住环境,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构建和谐物管,创建和美小区。
二、工作目标
(1)提升工程:完成北环新村、通济新村、故园路(政法大院宿舍)3个成建制试点小区的提升工程,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涉及132幢住宅楼,405个单元,4700户,预计投入资金约1.15亿元。
(2)整治工程:完成县北新村、桃园二村、勤丰新村等61个(处)非成建制老住宅区的整治工程,总建筑面积51.42万平方米,涉及224幢住宅楼,512个单元,6353户居民,预计投入资金约1718.84万元。
(3)出新工程:完成一期飞龙东路、站前路、新堂北路、竹林路、永宁北路两侧房屋建筑立面出新,面积36万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3000万元;完成二期中吴大道、劳动中路、吊桥路、龙游路、迎宾路、光华东路两侧房屋建筑立面出新和2006~2008已整治道路提升工程,面积64万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5400万元。
三、实施内容
整治提升工程包括小区出新、停车设施建设、安防设施建设、联合执法四大类及后续长效管理。
小区出新:包括房屋本体出新、附属设施整治、专项设施整治、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分为:
(1)房屋本体出新:粉刷外墙立面、亮化单元楼道、更换落水管和空调支架、安装外墙遮阳和晾衣架等,具备条件的小区实施屋面平改坡。
(2)附属设施整治:新增绿化、调整修剪各类乔灌木、草坪铺设、景点设置、疏通整修雨水管、道路侧平石和彩色道板铺设等。
(3)专项设施整治:小区强弱电架空线整理、道路黑色化、雨污水管道分流与检修维护、燃气管道设施改造与检修维护、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与检修维护、消防系统新增和完善、路灯设施改造、整修和增建驳岸、护栏,更新邮政设施、新增完善体育设施、灭杀防治白蚁等等。
(4)配套设施建设:补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建设配套用房等。
停车设施建设:小区内草坪砖停车泊位建设,小区内道路、周边道路道板划线停车泊位建设。
安防设施建设:小区围墙封闭、门岗增设、单元防盗门新增、车库维修与补建、地锁和防爬刺安装、监控探头布设。
联合执法:对影响观瞻的违章建筑、侵占绿地、马路市场、店容店貌等违章现象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有效遏止各类违章搭建现象的蔓延,维护小区公共秩序,营造和谐氛围。
长效管理:对整治提升后的老住宅区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建立老住宅区物业服务长效管理保障资金,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通过考核,实现“四个到位”,即公共保洁到位、绿化养护到位,秩序维护到位、维修管理到位,促进我区老住宅区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步骤
1.调查计划阶段。2010年3月底前,机构组建,完成前期调查、征求民意、规划设计、“一村一策”整治提升方案的制定、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4~11月组织实施,项目推进、现场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联合执法、相关专项部门同步全面推进。
3、竣工验收阶段。11月底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1、区政府专门成立由属地街道和综治办、信访、发改、经贸、监察、建设、审计、房管、城管、公安、交巡警大队、工商、规划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工作。
2、组建由属地街办、区房管局、社区居委、审计、监理等多方参与的现场管理小组,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舆论引导。
大力宣传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工程管理制度。
1、实行招投标制度。工程招投标由区和相关专项部门负责实施,全面引进竞争机制,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实行监管制度。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理和跟踪审计,严把施工质量关、资金控制关。
3、实行考核验收制度。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单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区和相关专项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初验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高效、优质完成。
六、职责分工
各街道办事处和房管、综治办、信访、发改、经贸、监察、建设、审计、城管、公安、交巡警大队、工商、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形成合力,全力推进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组建本街道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工程的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落实长效管理;做好居民征求民意、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协调处理整治提升过程中的各类矛盾。
区房管部门:负责区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相关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制定、项目立项、施工队伍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和资金筹集拨付等工作。
区综治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老住宅区安防设施建设等工作。
区信访部门:负责及时处理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来信来访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各类矛盾和投诉。
区发改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区公安、交巡警部门:负责监控探头布设工作;指导老住宅区安防设施建设工作;协助各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作;参与小区停车管理,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小区停车秩序的行为;负责住宅区内消防设施的验收和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整顿与处罚工作。
区建设部门:负责小区雨污水管道分流疏通、小区内的绿化调整方案及绿化工程的具体实施;查处小区内占用、破坏绿地的违法行为。
区规划部门:负责审核小区封闭、配套设施补建、停车设施建设、安防工程建设及相关管线敷设、架空线整理等规划设计方案,并提供相关配套资料。
区城管部门:负责查处乱搭建、院墙开门、破墙开店、占道经营、侵占绿地等违规行为。
区水利部门:负责查处违反水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供水、供电、燃气、电信、邮政、广电、移动、联通等部门:负责对小区内的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燃气管道设施检修改装维护等工作;负责小区内电线、电话线、邮政设施、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设施设备的更新、调整与维护,架空线整理等工作。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7日印发
共印90份
天宁区2010年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标准
保障措施
形象进度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1
制定整治方案
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居民实际需求的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现场调查摸底、采集数据,工程量测算,制定环境整治、专项设施整治、停车设施建设、安防设施建设的整治方案。
3月10日前
区房管局
市规划设计院
街道办事处
区综治办
区建设局
区城管局
公安天宁分局
区交巡警大队
规划天宁分局
2
组织发动
成立领导小组,搭建工作班子,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1、区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
2、各街道搭建工作班子;
3、通过展板、拉横幅、开办宣传画廊等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3月中旬前
区委宣传部
3
征求民意
获得绝大部分居民群众同意实施整治提升工程。
将整治提升实施内容制作成表,发放到户,逐户征求居民的意见,确保得到多数业主支持。
社区居委
物业公司
4
立项审批
完成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完成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环评等项目立项工作。
3月底
区发改委
区环保局
5
工程招标
按照要求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
按照工程标准,进入市招投标市场,全面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4月中旬
区监察局
区审计局
6
施工管理
坚持文明施工、和谐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
组建由属地街办、区房管、社区居委、审计、监理等多方参与的现场管理小组,协调施工矛盾,化解推进阻力,确保工程又好又快推进。
4~11月
区信访局
天宁交巡警大队
7
联合执法
依法拆除、取缔违章现象,营造整洁美观的生活环境。
对影响观瞻的违章建筑、侵占绿地、马路市场、店容店貌等违章现象开展联合执法,维护小区公共秩序,有效遏止各类违章搭建现象的蔓延。
4~5月
区经信局
工商天宁分局
8
竣工验收
综合验收通过率100%,打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单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区和相关专项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初验和竣工验收。
11月底
区农业局
9
长效管理
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提升成果,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对整治提升后的老住宅区实施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建立物业服务长效管理保障资金,通过考核,实现“四个到位”,即公共保洁到位、绿化养护到位,秩序维护到位、维修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