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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常天卫[2009]第11号
关于在全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托幼机构,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实现2012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的目标,根据江苏省统一部署,我市定于2009年3月至4月在全市对8月龄-14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将区卫生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文体局、区财政局《关于在全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2009年常州市天宁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部门配合,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培训到位,措施到位,安全到位,督导到位和评估到位,确保强化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1、2009年常州市天宁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2、2009年常州市天宁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3、2009年常州市天宁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组名单
4、2009年常州市天宁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异常反应应急专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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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麻疹 免疫活动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区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 公安天宁分局
工商天宁分局 常州市眼耳鼻喉医院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综合科 2009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1:
2009年常州市天宁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麻疹是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自1978年实施儿童计划免疫之后,麻疹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但近年来,麻疹疫情出现回升,近期有加速上升的趋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遏制麻疹疫情的上升势头。根据江苏省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天宁区实际情况,制定2009年天宁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
迅速遏制麻疹疫情的上升势头,降低发病率,构建长期、稳定的人群免疫屏障,加快消除麻疹工作进程。
二、强化免疫对象
(一)全区所有8月龄-14周岁儿童,即凡是在1994年9月1日(初中二年级以下)~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除强化免疫接种前28天内有明确麻腮风、麻腮、麻风、麻疹疫苗接种史者外,不论其既往有无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强化免疫实行属地化管理;幼儿园在园儿童接种1剂麻-腮二联疫苗;其余对象接种1剂麻疹疫苗。
三、工作指标
(一)以街道为单位,各目标年龄组应种对象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二)以幼儿园和中小学为单位,应种对象强化免疫接种率≥95%。
四、职责分工
全区要高度重视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确保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开展。
区卫生局负责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根据省、市《实施方案》制定我区具体实施计划并认真实施。
区教育文体局负责托幼机构和中小学对儿童和学生在校接种的宣传动员及组织工作,各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设立符合规范的临时接种点,配合和协助接种专业技术人员在园、在校对儿童和学生的疫苗接种工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疫苗接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强化免疫所用疫苗和注射器配送供应、强化免疫工作技术指导及督导评估工作,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调查和处理。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各街道行政区域内上述接种年龄对象的上门摸底调查和麻疹疫苗接种工作,选派经验丰富、具有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本次接种任务。本次幼儿园和中小学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由属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统筹安排接种时间,实行上门接种。本次天宁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五、时间安排
强化免疫工作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预约、实施接种、检查验收等几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26日前,逐级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的动员与培训,完成接种人数的估算、各种统计报表的印发,疫苗预算、采购和落实等各项准备工作;以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政策和意义。
(二)摸底调查和预约阶段:2009年3月28日前,进行适龄对象调查摸底、登记。3月29日前,对摸底登记质量进行核查、做好疫苗冷藏运输、分发工作。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儿童登记与接种记录表,确定接种对象,并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
(三)接种实施阶段:疫苗接种时间统一于2009年3月30-4月12日进行,4月13日—4月15日为查漏补种时间。
(四)评估验收及资料汇总阶段:在强化免疫活动后,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并及时汇总填报相关报表,录入电子表格并逐级上报。区疾控中心于2009年4月22日前,将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汇总资料及总结材料报市、区卫生局及市疾控中心。
六、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在强化免疫正式实施前,区疾控中心按照省、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对街道、村(居)两级所有参加强化免疫活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接种。业务培训要就适龄儿童摸底登记、接种点设置、接种准备、接种技术和异常反应处理、安全注射、注射器管理、相关表格填写、汇总等内容进行具体、详细的讲解,以确保强化免疫顺利进行。
(二)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预约
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做好所有应种儿童的调查登记工作,是搞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前提。要求摸底登记儿童数应超过登记在册建卡儿童数。
1、摸底登记方法:(1)入户摸底:城市社区的8月龄~14岁散居及辍学儿童应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地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上,同时给家长发放预防接种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2)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摸底:在园、在校儿童由学校教师分年级、分班级提供名单,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上,由学校将告家长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3)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摸底登记方法。
2、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的登记。对发现7岁以下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疫苗接种的儿童,应予以登记,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工作日为单位制定详细的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区疾控中心。
4、市、区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地方进行补充调查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三)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
疫苗的储存、运输要符合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在开展强化免疫前,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区疾控中心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各种物资的分配计划,保证疫苗、注射器合理分配和相关材料的印刷、分发,避免浪费。区疾控中心在强化免疫活动前,将疫苗、注射器等物资下发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的接收和储存工作,并记录收、发情况。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准备急救药品、救护车等抢救器材,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四)现场接种方式、接种点及人员配备
1、现场接种方式: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方式。散居儿童的接种一般应安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内进行;在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内设置接种点,对在园、在校的适龄儿童进行接种。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再通知、再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接种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在册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2、接种点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应利用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强化免疫接种点。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如学校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处设置接种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内开展接种。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并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3、接种点人员配备:每个接种点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和现场接种员等3类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的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现场组织员一般由村(居)委会干部、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接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宣传强化免疫相关政策和知识。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或防保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无禁忌症的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进行标记。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并在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接种现场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置。
(五)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城市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在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城郊结合部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的适龄儿童,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种。
(六)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对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的学生,可提前下发接种前告知书,并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予以补证或补登。在实施现场接种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以街道为单位每日向区疾防控中心报告上一日接种人数、疫苗使用、疑似异常反应监测等情况。
4、严格安全注射措施。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本次强化免疫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指定单位销毁和处理。
5、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之一均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
(1)患有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
(2)有过敏史者(特别是对鸡蛋过敏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缓种麻疹疫苗:
(1)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方可接种麻疹疫苗;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
(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如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应立即按照《江苏省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报告和应急处理。
七、督导
区成立由卫生、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督导组,采取巡回和定点督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督导,以确保强化免疫质量。督导内容包括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应重点督导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等准备情况;现场接种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强化免疫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督导人员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应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解决。
八、评估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督导人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进行评估,开展家长知晓率调查和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完成后,市、区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集贸市场、工矿企业、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地区和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如城郊结合部)。市级组织将对区级的接种率进行快速评估,抽查1个街道、1所托幼机构、1所小学、1处集贸市场或城郊结合部。市级督导人员参与快速评估,并随机抽取部分单位进行评估。
1、抽查常规免疫管理难度较大的1个街道,抽查3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随机入户调查10名儿童,1个街道共调查30名儿童,其中8月龄~2岁、3~4岁、5~6岁(含6岁以上辍学儿童)年龄组各10名。
2、抽查1所托幼机构和1所小学,每个年级随机抽取1个班,每班随机调查数名学生,每校调查30名学生。
3、在集贸市场、车站或城郊结合部开展非入户调查,随机调查30名适龄儿童,分别在8月龄~2岁、3~6岁、7~14岁年龄组各调查10名。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地,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地点进行补种。
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强化免疫接种率低于95%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进行查漏补种,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九、资料收集和上报
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区、街道应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业务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并按要求逐级上报总结报告与汇总报表;同时将本次活动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附: 2009年常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知情同意单
2009年江苏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知情同意单
尊敬的家长:
您好!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以发热、咳嗽、流涕、结合膜炎及全身斑丘疹为主要临床症状,但常合并肺炎、心肌炎、脑炎和肝损害等。近几年,我省麻疹病例数明显上升,给儿童身体健康带来很大危害,而控制和预防麻疹的最有效措施是接种麻疹疫苗。
因此,为迅速控制和降低我省麻疹发病率,保障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全省统一组织安排对8月龄~14周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不论以前是否接种过麻疹疫苗或患过麻疹,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但最近2个月内有明确麻腮风、麻腮、麻风、麻疹疫苗接种史者不作为强化免疫对象),请您主动带孩子(同时携带接种证)至指定的接种地点进行麻疹疫苗接种,接种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接种前家长应如实向医生反映小孩的既往病史和近期身体状况;有无家族疾病史和以往疫苗接种反应史,如果您的小孩有发热、患有严重疾病、免疫缺陷病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以及有过敏史者(特别是对鸡蛋或新霉素过敏过敏者)不得接种。
空腹和疲劳时不宜接种,防止出现“晕针”。接种后注意休息,不要做一些较为激烈的活动;多饮开水、注意保暖。小孩睡眠时应与大人分床而睡,室内禁止吸烟。
极少数人接种后可能出现接种部位红肿或发热或过敏反应等,请在接种后注意留观30分钟,如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向接种单位或医生报告和就诊。
接种前小孩有无上述禁忌症或不适,请注明:
( )。
监护人签名
接种医生签名
2009年3月 日
天宁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预防接种预约通知
家长姓名 地址
儿童姓名 地址
目前我市正在进行麻疹疫苗注射,请您小孩需于 月 日 上(下)午 点到 区 地点进行接种。请带此通知单按时将小孩带来接种勿误。
请带预防接种证 填发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2009年常州市天宁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洪兵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杨 敏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尤维萍 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
薛定良 区财政局副局长
常建新 区卫生局副局长
张 科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联络员:郑 蓓 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
杨正玉 教育文体局教育科员
韩英华 区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王敬群 区卫生局医政科科员
韩 洁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附件3:
2009年常州市天宁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督导组名单
组 长: 常建新 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 张 科 区疾控中心主任
杨正玉 区教育文体局教育科科员
成 员: 韩 洁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瞿志钢 区疾控中心防疫科科长
王金凤 区疾控中心防疫科科员
彭晓国 区疾控中心防疫科科员
张燕杰 区疾控中心防疫科科员
言文杰 区疾控中心防疫科科员
褚建芬 区疾控中心防疫科科员
附件4:
天宁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异常反应应急专家组名单
组 长:张 莉 常州市眼耳鼻喉科医院副主任医师 88875815
副组长:吉 英 常州市眼耳鼻喉科医院主治中医师 13606128197
瞿志刚 天宁区疾控中心主管医师 13961254258
成 员:郑荣亚 雕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治医师 13775065538
周海燕 青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治医师 13401319513
李晓雁 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治医师 86055372
黄润松 红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治医师 15195010075
蒋瑞娟 兰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治医师 1596125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