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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学校范围内开展“江苏省平安
校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苏教安〔2008〕18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我区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管理的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营造一个教育有方、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稳定的平安校园,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决定在全区学校范围内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平安江苏”的战略目标,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安全育人的原则,以“江苏省平安校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责任,全面提升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达成:
1.通过“江苏省平安校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学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形成制度,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心理素质不断提高。
2.学校无“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传销组织等活动,无宗教传播事件。
3.学校建立校园警务站(室),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安装率达100﹪,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健全。
4.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措施落实,经常开展预防自然灾害、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整治,无重大治安灾害和责任安全事故。
5.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园方责任险工作,全区中小学生投保率100﹪。
6.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不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上及严重干扰正常教学活动和侵害师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7.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法制安全周”、“消防活动日”、“抗震疏散演练”等活动,能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8.积极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确保全区学校今年创建“常州市平安校园”率达20﹪以上,“江苏省平安校园”率达5﹪以上。
(二)六个“一票否决”:
1.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的;
2.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体越级上访的;
3.发生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等重大治安灾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的;
4.出现非法“组党”结社以及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或有害气功组织的;
5.校内治安秩序严重混乱,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的;
6.师生安全满意率低于80﹪的。
三、工作思路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平安校园创建是平安地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安校园创建对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对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与安宁,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和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平安校园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健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措施
按照“江苏省平安校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结合我区实际,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定期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管理上、制度上的漏洞,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保证安全。努力探索和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在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基础上,切实将“一票否决”引入考核、评估、评优、奖惩等工作中。
1.继续实行科室联系学校安全制度。把对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挂钩,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继续严格实施学校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要求学校组织的春(秋)游、校外集合、社会实践等活动,要事先勘察,后制定预案,提前一周(看电影提前二天)报区教育文体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3.继续严格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告制。要求各校每月底把自查结果,通过月报表的形式上报区教育局,进一步规范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过程管理。
4.继续严格实行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督办制。要求各校对存在的或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有能力而未按教育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提出要求整改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5.继续深化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制。严把“病从口入”关,建立48小时菜样留存,并作好记录;对食品的采购、放存、加工等严格把关,专人签收负责。对学校的净水器管理,做到定期消毒、定期化验,同时要给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
6.继续加强校车管理制。校车安全管理实行校长(举办者)负责制,制定学校学生的乘车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精心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建立台账。加强制定学校教师私家车管理制度,划出规定停车区域,固定教师车辆车位,确保师生在校安全。
7.继续完善学校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局校两级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人员分工;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加强模拟演练,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实效性。
8.继续规范节日假期值班制度,必须24小时值班;必须领导带班;必须要有值班记录;必须两人值班。
(三)深化创建目标,加强落实力度
近年来,我区各校认真开展了“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每年对创建学校进行考核验收,有力的促进了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为确保完成“江苏省平安校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校要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确保自2009年起每年有一定比例的省级(5﹪)、市级(20﹪)平安校园产生。各校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细则,积极制定创建计划,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台账,按时开展自评和申报工作。为避免重复创建,以前开展的安全创建统一纳入“江苏省平安校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四)密切协调配合,提高管理水平
各校要以“江苏省平安校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及时消除整改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依靠当地街道、城管、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坚持统一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围绕工作难点、热点问题,探索新思路,研究新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务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创建办法
1.“江苏省平安校园”的创建必须是“常州市平安校园”的基础上申报;“常州市平安校园”的创建必须是“区平安校园”的基础上申报。
2.“江苏省平安校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5-6月份,学校创建自评、由市组织考核验收、统一向省申报达标验收;8-9月份,省根据市申报情况组织考核验收认定。
附件:1.中小学“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
2.“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
3.“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