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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突破年、环境建设创优年、人才工作推进年”活动和“保增长促发展、保投入促调整、保民生促和谐”的要求,把保持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起点更高、标准更严、措施更实地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三大职能,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始终把服务全区“三保三促”作为头等大事
始终把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作为引领全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总抓手、总目标、总任务,在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层次、更高的水平上推进工作,为实现“三保三促”提供高效服务。
1、法律保障助推动迁新进程。我们继续为全区动迁工作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保障。一是全员投入支持。积极参与到城际铁路北广场、中吴大道改扩建等重点工程的动迁第一线,局长兼任动迁办副主任的同时,任中吴大道重点动迁地块办公室主任,局机关同志全员轮流在动迁现场法律咨询值班,协助处理动迁矛盾纠纷的疏导和调解工作,接待群众咨询,为群众解答拆迁政策、拆迁法律知识。另外抽调了3名同志全职参与动迁,日夜奋战在动迁第一线。二是履行顾问职责。区属律师事务所律师继续履行好动迁地块法律顾问职责,协助做好每一户拆迁家庭的安置、补偿工作。三是公证服务及时。区公证处为全区动迁地块,特别是重点地块如中吴大道改造、清潭路改造、高架道路等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1-9月,共办理抽签现场监督公证、选择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现场监督公证、强制拆迁现场监督公证和动迁现场外围评估等各类公证100件。
2、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保增长。围绕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企业“双千百日”活动,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一是深入一线,走访调查。组织全局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等深入企业一线,走访企业923家,为企业发展量身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措施。将区法律服务智囊团成员的业务专长和联系方式,制作成联系手册1000份下发到企业。二是召开座谈,沟通交流。利用法律顾问组和法律服务智囊团,在区政府会场和老三集团,组织了2次全区性的“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为辖区老三集团、金太阳家电、化轻公司、三毛纺织集团等12家重点企业“开堂会诊”,就企业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依法维权等涉法问题进行了咨询解答和互动交流。共为企业解答各类法律问题25件。三是集中调处,化解纠纷。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排查213次,排查矛盾纠纷304件,调处矛盾纠纷293件,调处成功281件,防止群体性事件29起,涉及679人,挽回企业经济损失13亿元,出具风险提示、法律建议92件。
3、法律职能维护稳定促和谐。立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司法行政工作主线的原则,推进我区大稳定格局的构建。一是普法宣传提升维稳意识。编印了1套手册。区法宣办编印下发了《市民普法手册》、《公务员普法手册》、《青少年普法手册》和《企业普法手册》共2万册。组建了2支队伍,由158名志愿者组成的区普法志愿者队伍和12名律师组成的社区法律顾问队伍,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二是化解矛盾深化维稳意识。集中开展两项排查工作,为建国六十周年国庆创建良好环境。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关口前移,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利用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矛盾。继续落实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及陪同领导大接访制度,协助领导妥善处理涉法上访事件和矛盾纠纷的调解。三是预防犯罪创新维稳平台。建立安置帮教对象“过渡性工作基地”和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工作基地”,临时安置暂时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加大就业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帮助“三无”特困对象落实低保或其他救助,从源头预防重新犯罪。1-9月份,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36人,安置率达100%;帮教36人,帮教率100%,当年重新犯罪率0;全区163名社区矫正对象共解矫107名,现均生活有着落,工作、思想、情绪稳定,无重新违法犯罪倾向。
二、创新创优,始终把打造特色亮点作为跨越发展的推进器
今年以来,区局以树立科学发展新典型为动力,在司法行政工作上不断探索,在社区矫正工作心理矫治方式的创新和研究上又有新的突破: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天宁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实施办法》。
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推动我区心理矫正工作向科学化、实效化、人性化和规范化发展,增强了我区“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示范区”效应,开创我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天宁模式”新亮点。《意见》对心理矫正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对今后我区心理矫治工作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今后我区的心理矫正工作将按照“专兼结合、综合矫治”的方法,在心理矫正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工作开展、保障力度上想新法、出实招:一是建立一支以社区矫正工作者为主体的心理矫正队伍。鼓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和考试,规定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司法局适当承担费用,并适当增加工作津贴。二是依托南北两个街道司法所建立心理测试点。配备两套心理测试软件,对街道司法所负责使用心理测试软件的社区矫正工作者给予工作补贴。三是建立心理测试、心理访谈、个案矫正三位一体的三级心理矫正模式。阶段性地利用解放军102医院心理学专家平台,进行心理测试;对有问题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访谈;司法所在心理医生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矫正对象的个案矫正。
三、锐意争先,始终把争当司法行政排头兵作为奋斗目标
紧扣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常规工作的完成,努力争当全省优秀司法局、积极争创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
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创新、形式丰富。一是制定了《2009年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分解落实到主要责任和相关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工作责任,科学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在全区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开通“天宁普法网站”,创新普法载体,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空间,更快捷地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全区共撰写征文22篇,选报13篇参加全市评选;联合区教育文体局等单位在全区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青少年优秀法制手抄报评比活动;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平安法治宣传月暨“庆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了大型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宣传活动;联合区消协、区工商分局在全区各大商场、超市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编写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三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全区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今年,全区有7个村和18个社区创建成为市级“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我区有一个单位、2名个人被表彰为五五”普法中期省级先进,天宁区被表彰为常州市“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区。
2、大调解工作网络健全、规范运作。认真落实省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各级调解组织集中力量抓排查,加强力量调矛盾,确保了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考核结果位于全市前列。依托各类调解组织进行矛盾调解: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室成熟运作,1-9月,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0件;检调对接工作室初步成立,今年已成功调处了一起损害赔偿纠纷;警民联调室正在积极筹备成立中;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初显成效,及时有效调处医疗纠纷,促进医患纠纷又快又好予以圆满解决。1-9月,共接待来访群众643人次,调解医患纠纷59件,医院赔付标的为356万元,调解成功率为100%。1-9月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数1449起,调解数1447起,成功数1434起,调解率99.8%,成功率99%。其中:区、街道两级调处中心受理数415起,调解数413起,成功数409起;村(社区)调处中心受理数1034起,调解数1034起,成功数1025起。
3、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引导、强化监督。严格把关,加强对法律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今年共有5家律师事务所54名执业律师、5家法律服务所3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顺利通过了年检注册。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引导全区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拆迁安置等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1-9月,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02家,参与刑事辩护108件,民事及经济诉讼案件代理1289件,非诉讼代理162件,业务收费1096万元,上缴利税150万元。区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361件,其中国内民事172件,国内经济189件,公证业务收费略有上升。
4、法律援助工作创新载体,服务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扶弱助困、维护公正、热情服务”的宗旨,应援尽援。继续参与“合适成年人制度”,履行“法律家长”职责;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影响扩大,成功处理一起57人的劳动争议集团纠纷,有效维护了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显著提升,得到市局检查组好评。1-9月份,中心共接受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申请138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4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94件,义务接听法律援助求助电话248人次,接待来访人员343人次,其中农民工174人次,收获锦旗一面。
5、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提升水平、立足创优。以创建优秀司法所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安置帮帮教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开展2008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核对、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安置帮教对象221名,其中,帮教率100%,衔接99.5%,安置率98.3%。社区矫正心理矫治体系进一步完善,成立了专职工作小组,组建了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心理矫治队伍和由心理专家(学者)及具有一定心理学知识,热心心理矫治工作的人员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通过“风险评估、分级管理”的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和心理测试、心理访谈、个案矫正三位一体的三级心理矫正模式,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不同的监督管理,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深化实践,始终把队伍素质的提升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唯一标准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抓手,在解放思想上更进一步、在提高认识上更进一步、在制度建设上更进一步,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全力提升。
1、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领队伍建设始终。我局共组织局机关以及区属律师事务所党员33名(含预备党员1名)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经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对我局学习实践活动满意率达到了100%。一是深入学习调研,科学发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共组织学习20学时,其中开展集中学习4次,专题辅导2次,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2次,参加讨论的人数共55人,形成题为《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职能的实践与思考》的专题调研报告。通过引导督促和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讨论活动,使“要我学”的思想转化为“我要学”,激发和调动了大家学习讨论的积极性,大家都能主动了解学习内容,生动交流学习信息,谈心得体会,学习氛围和谐、互动,大家对要科学发展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为转变作风起到极好的促进作用。二是细致查找剖析,科学发展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组织召开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放了群众评议表150份,回收135份,收到具体的意见和建议8条,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率为90%。大家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增强了科学发展的责任感,自觉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学边评边改,立学立行,促进了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在服务发展工作上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关心群众生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开拓创新的思维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立足机制创新,科学发展的体制进一步完善。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围绕加强理论学习、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提升创新发展意识、加强法律服务业管理、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统筹平衡发展和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等6个方面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同时,着力构建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法律服务管理考核制度等符合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考核体系,并且根据群众意见,确立为民办实事的具体项目,通过落实办实事,真正让基层群众、让广大干部职工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明显变化。四是突出和谐民生,科学发展的成果进一步凸显。召开了区法律服务智囊团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就涉及到企业的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依法维权等方面与辖区企业开展互动咨询解答。首次尝试在兰陵街道6个社区聘请12名法律顾问并印制下发了联系名册1000份,为社区居民、辖区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搭建普法新平台,开通了天宁普法网,编印了四套普法小册子,通过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帮助解决各类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等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1000余册。
2、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贯穿队伍建设始终。积极开展了“解放思想找差距,科学发展创新业”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围绕“六个全市领先”工作目标,紧扣“进一步解放思想”这个主题,深化学习研讨,做到吃透理论、领会讲话,结合参加专题辅导,夯实了业务理论基础。认真查摆整改,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座谈讨论分析,共查找出突出问题3件,全部整改到位。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标准、工作作风取得了进步和提高,思想观念上达成了一致共识:一是把解放思想当成司法行政工作永恒的主题。把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形成的一系列学习和工作机制,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实现创新学习、创新观念、创新发展思路和措施的长效机制。二是把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作为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在全系统建立起经常学习知识、经常查摆问题、随时改进工作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边学、边查、边改”纳入日常工作中去,体现到干事创业上去,落实到岗位职责上来,通过经常性的学习检查、评先树优、严格奖惩、严格管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激励、切实改进的工作目标。
3、以健全制度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严格的责任机制,规范日常工作运行秩序,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下发了《2009年天宁区司法行政工作意见》、《2009年天宁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和《局机关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等文件,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工作目标,并将目标任务进行详细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更好地开展奠定了基础。制定了《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将新闻宣传的任务分解下达到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强化局机关新闻宣传工作。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明 年 打 算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在“法律进农村”、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上抓出实效。
2、积极筹备建立新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争取年内建成天宁区法制广场。
3、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举办全区普法骨干和联络员普法培训班。
4、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对全区各责任制签约单位进行督查。
二、基层基础工作
1、切实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分类指导和重点扶持,促进司法所硬件、软件建设上新台阶,争取在年内有1-2个司法所达到省优秀司法所标准。
2、全面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落实公调、诉调、检调、医调等对接机制,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全区调解纠纷率达98%以上,调解成功率95%以上。
3、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管理,做好延伸帮教工作,拓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渠道,重点抓好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安置,确保全年帮教率达100%以上,安置率达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4、探索矫正对象分类矫正、分阶段矫正、心理矫正、个性化矫正的方法和手段,建立各部门会商机制和风险评估、绩效评估体系。做好审前风险评估,审判与矫正衔接,密切配合追逃和采取强制措施,杜绝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全省最低。
三、法律服务
1、推行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开展办案质量检查。继续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继续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2、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办法,做好年底检查考核。继续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4、积极组织与其他部门协调开展好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与区人民法院、区劳动保障局协调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与区双拥办、人武部协调开展军队法律援助工作;与区残联、老龄办协调开展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与区团委、区文教局协调,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以满足困难群众不同层次的法律需求。
4、规范公证队伍建设,拓展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意识,为区政府拆迁安置、旧城改造提供高质量的公证服务,推动全区动迁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公正信息平台,加强公证处内部局域网建设。
四、队伍建设
1、继续深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学习型系统、文明行业、“好班子”等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
2、强化信息调研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录用率,加大调研文章的上报数量。
3、强化工作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各项规定,规范日常工作的运行秩序,努力推进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